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38803 文       号 : 隽政办函〔2022〕32号
主题分类: 工商 发文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1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通城经济开发区:
《通城县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通城县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进和服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将质量强县战略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和知识产权保护与品牌建设,为打造中部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全面提升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知识产权创造量质明显提升,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品牌、地理标志,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注册商标申请量持续增长,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超过6500件;全县市场主体总量稳步增长;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完整、运行高效,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更加有力支撑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
二、营造便捷高效的市场环境
(三)改革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审批制度改革,直接取消审批一批、审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一批、优化审批服务一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清单之外相关领域。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加快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企业、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支持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程序便利退出市场,建立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探索建立对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提供虚假住所等失联企业、冒用他人身份证虚假注册等违法失信企业的强制退出制度。探索建立注销企业免提交营业执照和公章制度。
(四)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梳理发布商事登记和审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探索登记办照智能审批机制,建立企业开办银行生成预约账号,并通过平台与税务、社保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和审批服务标准化,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提升商事服务效能。依托第三方平台开通手机版电子营业执照绿色通道,扩展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认证、证照共享等功能,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领域广泛应用和跨领域互认通用,实现互联网“一照走天下”。进一步优化经营场所(住所)申报承诺,引进商务秘书服务公司,进行企业注册代理,为新注册企业提供住所托管。在鄂汇办平台上开通我县招商引资企业登记注册绿色服务通道,依托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开通大学生创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
(五)完善信用建设体系。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科学合并相同或者相近的检查计划,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强化督查考核,全县部门联合抽查任务数占比提升至35%。通过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加强对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完善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探索推广信用修复提醒服务,依法将重点领域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推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
(六)建立公平公正市场秩序。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约束力,促进审查专业化、精准化,推行第三方评估。强化物业、停车、殡葬、景区等重点民生领域价格监管;以保健品、房地产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打击仿冒、虚假宣传、违法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为重点,着力查处限制竞争行为。健全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重点治理具有法定职责、承担行政部门委托或者授权职能、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规范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事业收费,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
(七)创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先行区。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宗旨,保护商业秘密不被侵犯。以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湖北三赢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黄袍山绿色产品有限公司为示范基地,创新开展我县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先行区创建工作。待示范建设初见成效后,在全县规上企业进行复制推广。
三、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
(八)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锚定我县重点、优势产业建设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打造数量、结构、层级标准更加完善合理,政府主导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与市场自主的团体、企业标准有序衔接的标准体系。“十四五”期间,完成1个以上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经验。围绕茶叶、生猪(家禽及蛋制品)、中药材、油茶等本地特色产业,打造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实现标准化全覆盖。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在急需领域、重点领域制定适应市场发展的标准,在优势产业领域达到中上游的标准化水平。对提出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研制项目,并被证明确定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县财政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提出团体标准研制项目的行业协会(学会)、省级地方标准研制项目,并被证明确定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县财政奖励2万元。创建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的,对项目主要承担单位由县财政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对获评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由县财政奖励10万元。
四、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九)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万千百十一”、公共服务、对标达标、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等质量提升行动,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作为一项基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产品、区域质量提升,持续助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优秀项目服务企业覆盖面,培育1家长江质量奖、6家市政府质量奖企业,巩固深化质量提升工作成果。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生产许可的约束作用和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的威慑作用,强化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重点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效防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鼓励消费品生产企业主动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
(十)全面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依托通城经济开发区企业创新中心、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等场所开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商标、专利、特种设备等质量技术服务。到2025年,形成以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为核心,以知识产权、注册登记、产业研究、科技创新等为延伸,协同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模式,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服务水平大幅提升,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夯实计量标准基础。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满足计量检测对实验室面积、实验场地和实验环境的要求,全面提升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科学规划全县量传溯源体系,统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提升量传溯源体系服务与保障能力。加快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完善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推动全县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数据上传,提高数据上传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实现与国家平台对接;夯实企业计量基础,鼓励企业建立完善测量管理体系。深化民生计量工作,加大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投入,实现民生计量不出县的目标。到2025年,我县计量检定机构具备15类以上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的检定能力。
(十二)提升认证认可监管服务水平。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示范活动,“十四五”期间,全县获证企业(组织)数量每年增加10家以上,获证证书数量每年增加15张以上;到2025年,认证证书数量达到300张,获证企业(组织)数量达到100家。对首次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三体系”认证的小微企业,由县财政给予1万元奖励。健全认证从业机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认证从业机构对认证证书的主体责任,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推行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完善永久退出和终身禁入等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重大行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享,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十三)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大力建设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建成涵盖工农业产品、食品药品、环境、建工建材、疾控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针对我县产业结构,形成检验检测种类齐全、项目和参数充分、服务高效、竞争力强的检验检测服务品牌。发挥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等检验检测机构的服务保障、产业聚集引领功能,支持食品饮品等产业做大做强做优,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筹建省级涂附磨具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十四)实现智慧化监管全覆盖。进一步探索综合智慧监管新机制和智慧共治新路径,健全全县统一调度指挥和网格化管理机制,深化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配合全市推广第三方协管新模式,实现对全县“四大安全”的全面信息化、全域可量化、全程可视化,形成“全县联动、重点推进、全程督导、全民惠享”的社会共治新格局。
五、健全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
(十五)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发挥政府质量奖、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促进作用,对申报主体提供一对一全程指导帮扶。对获得长江质量奖、长江质量奖提名奖、市政府质量奖,新获“中国驰名商标”,新获核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由县财政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隽政发〔2021〕15号)文件规定进行奖励。以品牌体系支撑高质量发展体系,促进行业品牌、地区集群品牌和地理标志发展,对新获“湖北名优”公共品牌的企业,由县财政奖励5万元。支持通城品牌参加湖北省地理标志大赛、“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中国商标品牌节等主题展示,深度参与“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等各类宣传活动,持续宣传推介通城品牌。
(十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推进知识产权调解机构建设,强化维权援助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信用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规模、群体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以优势产业和重大项目为重点领域,以群众关注度高、权利人反响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和主动查处力度,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构建便民利民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广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网。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网络活动,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纳入党委、政府考核内容。
(十七)推进知识产权“引育壮”工程。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转化运用、企业知识产权护航、荆楚品牌培育,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大对高价值知识产权企业、企业总部及研发基地、科技创新型企业等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进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培训基地建设,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培育、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布局、检索、导航、贯标、申请、维权等服务,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贴费机制,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对贷款人以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并按期归还的,按照商标、专利评估费用和贷款利息总额的10%给予补助,单笔金额不超过5万元。对我县企业接受国企、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的,给予成交金额20%的补助,单笔金额不超过4万元。
六、保障措施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县质量强县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工作领导,把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进政策具体化、工作项目化。
(十九)加强协作配合。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通城经济开发区、县科经、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创造的目标任务,强化考核督办,确保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十)健全制度支撑。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绩效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统筹我县支持质量发展基础、促进质量提升、推动标准品牌建设、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方面各项奖补资金。科学设置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主要指标、核心指标和分领域指标、差异化指标,有效发挥指标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明确评价考核导向和内容,实施差异化评价考核,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在全县范围内树立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正向激励和鲜明导向。
(二十一)强化人才建设。重点培养和引进食品、药品、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反垄断、特种设备、信息化、法学等专业人才,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中将人才列入年度招考、遴选、招硕引博、定向培育、选派深造、双一流或者一流高校课题对口研究计划等工作,组建各类专家团队,落实各项人才政策。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此前出台的激励政策措施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责任编辑:通城_县政府办公室文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