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来 源 :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单位 :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3日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我县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通城县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建设高质量市场体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是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动力。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抓好行动方案落实工作。今年3月,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湖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若干措施》,要求全省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3月24日,市政府办结合咸宁实际,印发了《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实施方案精神,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二、起草过程
为做好《咸宁市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市场监管局在组织召开相关业务部门座谈会、学习借鉴周边兄弟县市经验做法基础上,牵头起草了《通城县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征求经济开发区、县科经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检中心等单位的意见,吸纳修改完善后报县法制办通过合法性审查,形成送审稿,经9月8日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三、主要考虑
一是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咸宁市《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吸取省内各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县的短板弱项,提出贯彻《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地。
二是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对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工作和商标、专利等高质量发展指标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强化政策激励措施。对在全国、全省取得一定成效的知识产权、标准、品牌等工作,结合本县实际予以奖励激励,树立高质量发展的导向。此前出台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隽政发[2021]15号)中规定的有关激励政策措施涉本实施方案措施的,按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知识产权创造量质明显提升,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品牌、地理标志,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注册商标申请量持续增长,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超过6500件;全县市场主体总量稳步增长;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完整、高效运行,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支撑更加有力。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六个部分,共二十一条。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了建设高质量市场体系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为促进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第二部分为营造便捷高效的市场环境。主要围绕改革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完善信用建设体系、建立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四个方面提出完善措施,进一步筑牢促进市场体系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
第三部分为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主要围绕本地特色产业,打造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对获得标准项目的单位进行奖励,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四部分为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提升认证认可监管服务水平、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夯实计量标准基础、实现智慧化监管全覆盖六个方面进行明确。
第五部分为健全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从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三个方面进行明确。
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支撑、加强部门协作、强化人才建设等四个方面进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