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县级化肥储备承储企业竞争性谈判公告
索引号 : 011356029/2026-28488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清单
发文机构: 通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通城县县级化肥储备承储企业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项目名称:通城县县级化肥储备承储企业遴选
说明: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遴选承储企业,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通城县县级化肥储备管理等相关要求编制。本项目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由通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组建谈判小组开展评审工作,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一、项目概况
1.储备任务:县级化肥储备采取实物储备方式,年度储备总量1000吨,储备品种为复合肥、尿素、磷肥、氯化钾、生物有机肥等。根据农资市场调控需要,经县供销社会商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对储备总量进行调整。
2.储备地点:储备库点仓库必须满足农资化肥仓储防潮、通风、安全储存、消防等规范要求,库点布局合理、交通便利,便于应急调运。
3.储备周期:2026年11月—2027年4月;2027年10月—2028年3月。承储企业须按要求完成储备化肥足额入库。
4.储备补贴限价:补贴最高上限150元/吨/储备周期,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该限价,高于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补贴资金专项用于补偿承储产生的仓租、保管、损耗、贷款利息、运杂等相关费用。
5.储备工作要求
(1)淡储执行期间,企业实际库存最低不得低于本项目承储任务量,接受采购人不定期现场核查、台账核查;
(2)遇春耕农业应急保供需要,储备化肥须能够随时调运投放,优先保障通城县内农业生产需求;
(3)入库化肥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建立化肥出入库台账、实行月报制度,按月向通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报送储备库存情况。
二、参选企业资格条件
参选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不满足任意一项,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为咸宁市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化肥合法经营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拥有匹配本次年度1000吨储备规模的自有或租赁仓储场地;须提供仓库产权证明或者有效租赁合同,同时提供仓库现场实景照片,仓库须满足化肥储存防潮、消防、安全规范。
3.商业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近3年无重大农资类行政处罚记录,无骗取财政储备补贴相关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近3年无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
4.具备与储备任务相匹配的货源组织能力、资金实力、农资应急调运配送能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项目遴选。
三、报价要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首次密封报价加最后报价方式。首次报价随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谈判小组与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后,供应商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和补贴限价。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化肥储备全部工作内容的含税补贴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贷款利息、物资损耗、仓租费、运杂费、保管费等5项费用以及台账管理、配合核查等全部相关费用。
2.响应文件须全部加盖参选企业公章,整套文件密封包装,封套封面标注:通城县县级化肥储备承储企业遴选+企业全称。封套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17:30(北京时间)。
4.递交地点:通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济发展股(通城县隽水镇九宫路30号)。
5.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资料清单(全部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提示:未按清单完整提供资料的,谈判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
1.竞争性谈判响应函、承储补贴报价表(见附件1、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仓储场地证明材料:仓库产权证明文件或有效租赁合同,配套仓库现场照片;
4.近3年农资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销售凭证等2—3份);
5.企业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截图须带查询日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委托办理,须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诚信承诺函(附件3);
8.企业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佐证材料。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
五、评审办法
1.本项目由通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组建谈判小组开展评审,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2.评审流程分为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审三个环节。
资格审查:对照本公告书第二条资格条件逐项核查,有一项不满足即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符合性审查:核查响应文件完整性、密封有效性、报价是否超限价、签章是否齐全有效等,不符合实质性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综合评审:在全部满足储备任务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就储备任务、仓储条件、轮换保供、补贴报价等进行谈判,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综合比对企业仓储硬件条件、过往农资经营业绩、企业信用状况、补贴报价水平等因素,择优确定承储企业。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及补贴限价。
3.有效参选企业不足3家的,终止采购活动,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遴选。
六、双方权利义务要点
1.承储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储备管理要求,建立完整出入库台账,按月报送储备情况,主动接受库存核查、现场盘点。
2.储备化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出现化肥变质、亏库、质量不达标,由承储企业承担全部整改及损失责任。
3.储备期间仓储安全、消防安全、货物保管安全全部由承储企业负责,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承储企业自行承担。
4.财政补贴资金按照通城县财政资金拨付相关规定据实拨付。
七、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参选企业自行承担编制、递交响应文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无论遴选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3.联系人:黄胜雄;联系电话:0715-4868239。
采购人:通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日期: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