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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12248 文       号 :

信息分类: 食品药品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名       称: 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各市场监管所:

为切实做好我2022年度“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规范食品经营行业自律

各监管所要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认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定要追根溯源,及早解决,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一)持续开展“守、查、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以大米、畜禽肉类、蛋类、水产品、奶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农批农贸市场、网红外卖餐饮店、大型餐饮企业等为重点对象,以旅游景区、繁华商业街区、车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工作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

(二)做好节日聚餐活动有关的排查工作

一是落实“五一”期间承办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过程风险和疫情风险;二是严把食材采购关,严禁经营者使用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的食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来自长江禁捕水域的水产品等;三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查验海关通关单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以及鄂冷链码等“三证一码”;四是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有关文明用餐、公筷公勺、分餐制等宣传引导责任。

(三)做好农村集体聚餐指导和管理工作

一是加工场所和食品贮存应远离禽畜圈舍、开放式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二是配备足够数量的加工、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所使用的工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三是加工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四是加工过程符合操作规范,做到生熟分开、煮熟煮透,不制作食用生食类、裱花蛋糕、散装白酒等高风险食品,加工用水不得使用河水或田间水,不得在现场放置农药、鼠药、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质,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

(四)切实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重点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切实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制度和“五全”“六专”“三证一码”“五个不准”等防疫措施要求。在本辖区检出阳性或接到涉疫信息通报后,各监管所要第一时间落实排查管控措施,及时报告和通报流入流出地,坚决守住进口冷链食品“物防”防线。

(五)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制止餐饮浪费

一是要积极配合商务、教育、文化旅游、交通等主管部门,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自觉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要求,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醒顾客理性消费,适量点餐。二是要指导发挥餐饮协会行业自律作用,完善餐饮行业评先树优机制,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衡量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重要参考。        

三、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指导食品经营者、含餐饮的非星级酒店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落细晨检、消杀和“双码”查验制度。各监管所要结合工作职责,通过入户宣传、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引(2021年8月版)》《全省餐饮业、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为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工作。

四、完善节日期间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预案和工作机制

“五一”期间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暗访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并及时上报。各监管所要注意收集整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总结监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4月28日下午下班之前报送“五一”节前检查工作总结报表、检查照片(含农村聚餐)打包发至县局食安股,节日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请随时报送

联系人:李春华,电话:13907244696;

刘超琪,电话:1399752891,

箱:13007126@qq.com。

附件:2022“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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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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