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序号12(市序号20)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6日
联系人:徐汉华
联系电话:0715-4322132
联系地址:通城县隽水镇湘汉社区湘汉路356号
附件:通城县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2(市序号20)整改情况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