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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宁市排污单位排污权拟核定企业名单的公告

日期:2025-09-02 14:56 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暂行)》(鄂环办〔2015〕278号)、《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19〕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依照《咸宁市2024年排污单位排污权核定工作方案》,我局拟对全市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开展核定工作,现将经审议通过的咸宁市排污单位排污权拟核定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请相关企业下载《咸宁市排污权核定表》(附件2),按填报说明进行填报并提交附件资料。其中、火电、钢铁、水泥、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需下载《重点行业排污权核定申请报告》(附件3)并编写申请报告。上述资料以压缩包文件形式发送至1046052433@qq.com,核定技术单位联系电话:疑似手机号,请核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8898133。

附件:1.咸宁市排污单位排污权拟核定企业名单.xlsx

2.咸宁市排污权核定表.xlsx

3.重点行业排污权核定申请报告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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