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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第二轮(市序号10、16)和第三轮(市序号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索引号 : 011356029/2025-26412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名       称: 通城县第二轮(市序号10、16)和第三轮(市序号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年10月14日

根据《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针对涉及我县的第4号问题“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管控不够到位。部分地方在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上统筹不够,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冲动明显。”、第10号问题“发展质量不高。坚定不移做大健康产业集群,推动电子信息、食品饮料、智能装备制造和清洁能源等优势产业突破性发展不够。目前,冶金建材、纺织服装等主导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近八成。产业结构偏重。2022年全市一、二、三产结构比为13.339.4:47.3,三产占比分别低于全国(52.8)全省(51.25.53.9个百分点。能源结构偏煤。水泥、陶瓷、建材等六大高耗能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达到90%左右。全市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仍然呈上升趋势,能源结构偏煤的情况未根本转变,2022年全市能耗增长12.94%GDP仅增长4.3%,一钢厂一电厂能耗占全市7成。”、第16号问题“运输结构偏公。港口岸线利用率仅为0.71%,没有大型现代化综合性港口。通山、通城、崇阳三县没有铁路,货物进出全靠公路运输。2022年咸宁水路货运占比8.5%,铁路货运占比11.2%,公路货运量占比80.3%。”等4个问题。现将有关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通城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1014

联系人:夏平江

联系电话:4322121

联系地址: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通城县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通城县第二轮(市序号10、16)和第三轮(市序号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docx

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1014日 

责任编辑:通城_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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