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索引号 : 011356029/2025-2247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通城县财政局
名       称: 通城县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年09月09日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5〕23号)的文件要求,我县有序开展202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按期完成任务。现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按照通知要求,我县检查任务为行政事业单位2家,分别为通城县沙堆镇人民政府、通城县信访局。国有企业1家,为通城县银邑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等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三公经费”、绩效评价政策执行等情况;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收费、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收支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同时,要将“四风”问题、财会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重大项目资金、大额资金使用方面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纳入检查内容,予以重点关注。
(二)国有企业: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三、检查结果
1.通城县沙堆镇人民政府检查结果:存在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滞留专项资金、追缴违规资金未上缴国库、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不规范等问题。
2.通城县信访局检查结果:存在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超标准领取交通补助费、会计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
3.通城县银邑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检查结果:存在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违规使用过期定额发票报销、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四、检查意见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责令单位调整有关会计科目,规范财务程序,完善财务手续,退还违规资金,自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于1个月内报送我局。
通城县财政局
2025年9月8日
责任编辑:通城_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