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我县将电商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体系,实施电商扶贫工程,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和拓宽增收渠道,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进程。根据中央、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电商扶贫试点建设为依托,以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贫困人口电商知识培训,引导和鼓励第三方电商企业建立电商服务平台,注重农产品上行,促进商品流通,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拓宽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渠道,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贫困人口。
二、总体目标
加快实施电商精准扶贫工程,充分运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政策,在每个乡镇建设1个电商扶贫示范点,带动200户贫困户就业,扶持电商扶贫示范网店建设,依托种养殖合作社助推产业脱贫,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商扶贫行政推进、产业帮扶、资金奖励、配套服务、物流配送、人才培养等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示范引领,积极推进。充分运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政策,抓好电商扶贫示范点建设,突出示范点扶贫效应,鼓励各示范点安排贫困户就业。对在试点期间安排10户以上不足20户贫困户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1万元扶持奖励;安排20户以上贫困户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2万元扶持奖励,此笔资金在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中列支。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进电商扶贫工程,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脱贫,形成可复制的电商扶贫经验在全县推广。
(二)多元平台,突出特色。结合不同电商企业发展方向和贫困村(户)实际情况,积极与第三方电商平台对接,择优引进有成功销售农产品经验的第三方电商服务平台,注重推动农副产品上行,因地制宜搭建贫困地区农产品和电商平台间的桥梁。对电商平台年网销农产品达200万元以上,且以后每年增幅不低于30%,给予2万元奖励;对示范网店年网销农产品达100万元以上的,给予1万元奖励。
(三)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对具有一定资源优势、产业和电商基础好、工作积极性较高的贫困村,可首先列入电商扶贫示范,坚持以基层实践推动政策体系创新,及时发现和总结电商在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的典型模式,边探索、边总结、边推广。
(四)各方参与、上下联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鼓励引导县场化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服务商等广泛参与,充分调动贫困群众利用电子商务实现脱贫的主动性、积极性,倡导“一点一品、一户一策”扶贫模式,促进扶贫实效。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电商基础设施
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重点向贫困村倾斜。扎实推进贫困村道路、互联网、电力、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电商发展基本条件。要实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80%以上的贫困村有信息服务站。加强交通运输、商贸、农业、供销、邮政等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共享衔接,推进县、镇、村三级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建设,加快贫困地区公路改造,推动有条件的贫困村客(货)运场站信息化建设,提升电商小件快运服务能力。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大力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牵头单位:经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公司、供销社、各乡镇)
(二)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结合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规划,确立特色产业和主导产品,推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和休闲农业上网营销。制定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产品包装、业务规范等标准,推进扶贫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示范合作社。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产地认证、质量追溯、田头集货、产地预冷、冷藏保鲜、分级包装、冷链物流设施等方面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农业局、扶贫办,配合单位:发改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各乡镇)
(三)加大贫困地区电商人才培训
以精准扶贫为目标,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电商扶贫培训,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创业脱贫带头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村级信息员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制定电商培训计划,实现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电商扶贫高端人才,有一支懂信息技术、会电商经营、能带动脱贫的本土电商扶贫队伍。建立贫困学员档案,跟踪贫困人口电商就业创业进展和需求,及时对接后续服务。(牵头单位:人社局,配合单位:扶贫办、商务局、团县委、妇联、残联、各乡镇)
(四)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依托电商就业创业
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和网络商户等发展电子商务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贫困村青年、妇女、残疾人依托电子商务就业创业。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支持和指导返乡大学生、青年农民工、大学生村官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通过电商创业就业。结合“巾帼脱贫行动”,扶持贫困妇女参加电商培训,挖掘自身特长,灵活就业创业。发展适合贫困残疾人的电商产业,扶持一批电商助残基地,实施电商助残扶贫行动。组织开展返乡创业试点,积极调动县场资源对接电商扶贫示范点。(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人社局、团县委、妇联、残联、商务局、发改局、各乡镇)
(五)支持电商扶贫服务体系建设
动员有志于扶贫事业的电商企业,搭建贫困地区产品销售网络平台和电商服务平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研发满足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产品,加快贫困村村级电商服务点、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鼓励贫困村成立电商扶贫协会等社会组织,为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户提供产品集货、分级包装、品牌营销、物流配送、售后保障等服务,提高应对县场的能力;完善中国邮政县镇仓储中心布局;鼓励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牵头单位:商务局、人民银行,配合单位:扶贫办、商务局、邮政公司、供销社、各乡镇)
(六)推进电商扶贫示范网店建设
建立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企业+服务站点、合作社或供应链企业+贫困户的助贫机制,加快贫困村电商扶贫村级站点建设,重点打造电商扶贫示范网店,通过贫困农户创业型、能人大户引领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乡村干部服务型等多种建设模式,完善电商扶贫示范网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优先收购、销售贫困户农特产品,并义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代购生产生活资料、代办缴费购票等业务,形成“一店带多户”、“一店带一村”的网店带贫模式。(牵头单位:邮政公司,配合单位:扶贫办、商务局、供销社、各乡镇)
(七)整合资源,对基层传统网点实施改造升级
加快村级服务网点建设,支持贫困地区“万村千乡”农家店、村邮站、快递点、供销服务社信息化改造,拓展经营服务内容,在提供便民超县、农资代销等传统服务的基础上,增加网上代购代售新型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商务局、经信局、邮政公司、供销社、各乡镇)
(八)加强电商扶贫产业对接工作
充分利用大型种养殖合作社建设一批电商扶贫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扶贫龙头企业,引进一批有扶贫意愿的优质电商企业,组织一批贫困人口通过参与电商扶贫产业链环节增收。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本土劳动力、土地资源等优势,主动配合做好电商扶贫产业对接工作,可承接其他地区电商产业转移,支持建立电商扶贫产业对接协作工作。(牵头单位:发改局、扶贫办、商务局)
(九)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消费扶贫活动
以每年扶贫日为时间节点,组织有关电商企业和网络平台,共同举办“邀您一起来网购”等消费扶贫体验活动,集中购买贫困地区土特产品,培育全社会消费扶贫意识,逐步形成电商扶贫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加强贫困地区优质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休闲农业的宣传推介,鼓励支持电商平台常年开展富有特色的网购活动,共同营造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扶贫办,配合单位:商务局、农业局、旅游局、各乡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镇、村、驻村工作队三方协调,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驻村工作队配合工作机制。
(二)加强政策支持。积极用足用活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政策,各镇、村应根据实际情况,整合相关资源,大力支持发展电商扶贫工作。
(三)加强跟踪落实。各乡镇政府要全程跟踪电商扶贫落实工作,建立电商扶贫相关台帐,电商行业部门要做好与苏宁易购、镇、村三方协调工作,实现电商平台上线运营,打通农产品网销渠道。
(四)强化扶贫合力。商务、农业、邮政、供销等各部门资源重点向电商扶贫示范试点地区倾斜。充分利用各大电商企业“电商下乡”渠道下沉的时机,引导和推动他们在贫困村布局网点。贫困地区要整合各级帮扶力量,充分发挥定点扶贫等挂职干部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大学生村官等人才作用,把电商扶贫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绩效考核。把电商扶贫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各贫困村和商务、扶贫主管部门应建立电商扶贫台账,详细登统人员培训、公共服务、物流体系建设、县场信息化改造、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包括内销、外销)的企业、个人及成交额等情况,全面掌握电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网购网销产品全信息,以便检查考核。
(六)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各种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对电商扶贫工程的宣传力度,营造电商扶贫的浓厚舆论氛围。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电商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适时召开电商扶贫工程现场会,定期举办电商扶贫论坛,对表现突出的电商扶贫企业和个人推荐到全国层面表彰。
通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