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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试 行)

来源:通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21-03-10 13:39 编辑:通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7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电商发展环境,提升电商发展水平,促进信息化在经济社会中的广泛应用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

近年来,电子商务行业政策持续加码,助力行业加速发展。2013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提到,要充分认识电子商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2015年5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指出,要以电子商务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2019年1月,《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互联网发展带来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动了生产、流通、消费和服务方式的深刻变革,也带来了极大的商机。

通城县地处湘鄂赣三省交界,是湖北省重点打造的湘鄂赣毗邻地区商贸物流中心之一。县城距离城陵矶新港80公里、三荷机场50公里,武深高速、106国道贯通南北,杭瑞高速、353国道连接东西,省道和县乡村公路四通八达,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初步形成至咸宁、岳阳、九江“1小时经济圈”。光纤、4G网络实现村级全覆盖,5G网络加速建设,信息高速公路基本建成。通城两头乌生猪、黄袍山茶油、百丈潭有机茶等一系列特色产品享誉荆楚大地,涂附磨具、电子信息被纳入全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以药材、药品、药市、药养、药膳为重点的中医药健康产业全链条布局,以“游美丽乡村、购世界品牌”为主题的外向型经济和乡村旅游方兴未艾。抢抓互联网经济带来的巨大机遇,在我县大力发展以电商村、电商城为龙头引领的电商物流产业,扩大电商应用,是顺应经济全球化、推动转型升级的内在需要,是加快现代化步伐、提升区域竞争力的必然选择,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契合通城发展实际,有利于健全县域经济治理体系,提高县域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有利于提升我县全方位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集聚,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我县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建设转型发展示范区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对实施“五县”战略、建设“五个通城”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支持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示范县为抓手,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体结合,坚持万众创新与大众创业共振,坚持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并重,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发展质量,打造具有通城特色、产业优势突出、带动效应明显、业态互补性强的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全力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

发展目标: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集中建成一批规模化电商产业基地、电商产业园区和标志性、集聚性的电商聚集街道,培育形成一批特色突出、影响力大的电商小镇、名村、名企,形成以电子商务交易服务为重点,以第三方交易平台、网上商城为龙头,新兴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的网商生态群和电子商务产业链。全县实现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5%以上,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90%以上,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村)和跨境电商城

1.打造幕阜山电商产业村。以白沙新城为载体,按照“服务优质化、配套先进化、环境优美化、智能信息化”的总体要求,建设幕阜山电商村,着力打造集线下商品展示、网店运营、网红直播、电商培训、物流仓储等于一体,特色明显、产业链清晰、服务体系完善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小区。力争2022年底前入驻电子商务相关企业100家以上,其中年网络销售额超5000万元的电子商务企业20家以上。

2.推进跨境电商基地和万雅电商城建设。实行“互联网+外贸”行动计划,实施跨境电商企业培育工程,支持外贸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实现优进优出,推动外贸产业转型升级,为我县中小微企业赋能,促进跨境电商产业蓬勃发展。推动落实万雅跨境电商基地建设,加快生态打造,完善软硬件设施,建立健全生活配套、资金、政策、政务服务等保障,鼓励入驻万雅国际商贸中心的企业线上、线下同步发展,实现买全球、卖全球。

3.建设通城县农产品电商城。以通城县黄袍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油茶产业示范园为载体,建设农产品线下体验交易、线上运营、网红直播、创业孵化、标准化生产、产品研发、仓储物流、综合服务八大功能板块于一体的农产品电商城经济服务产业链。以电子商务作为培育农业产业化创新、推进农村转型发展,实现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同时辐射带动整个幕阜山区域农产品产业发展。力争2022年底前入驻农产品品牌100家,实现产值10亿元以上,其中实现年网络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品牌20家以上。

4.建设物流配套支撑体系。引导全县物流、快递企业整合发展。改造升级玉立电商物流园,以招商引资方式新建一个县域综合物流产业园,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管理规范的快递物流企业,吸引国内外先进的快递物流企业到我县设立总部或区域分拨配送中心。加快标准化仓储设施和电子分拨中心建设,开展电子商务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整合完善城乡快递物流网络,充分利用供销社、淘宝店、村村通客运班线等资源,通过多业融合、场站共享、服务同网、货源集中、信息互通的模式,实现“乡乡有网点”,争取“村村通快递”。推进农产品冷藏保温仓储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电子商务集配中心和农产品主产地田间市场。力争本地产品上行快递价格与武汉基本持平。

(二)培育电商发展配套产业

5.支持特色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差异化发展原则,发挥商贸物流优势,依托现代产业体系、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培育2-3个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在旅游、电子信息、中医药、油茶等领域发展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行业领先垂直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建设一批以商品交易为核心、现代物流为支撑、金融及信息等配套服务为保障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平台。

6.大力引进和培养电商人才。将引进电子商务人才(团队)纳入全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范围,培养和引进具有全球视野和较强创新意识的国际性电子商务人才。大力培育、引进电子商务紧缺人才。实施“个、十、百、千、万”工程,至少培养1名电商领军人物、10名优秀电商企业家、100名农村电商带头人、1000名专业技术人才,三年内开展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不少于10000人次。

(三)加快传统优势产业电商转化改造

7.实施农产品上行工程。围绕中药材、油茶等特色产业支撑农产品上行。以黄袍山绿色茶油、紫苏酱、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建设本地化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打造电商区域公共品牌,通过品牌定位、品牌文化创立、统一品牌形象、品牌推广和品牌维护等工作,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淘宝直播平台等多种网络营销手段开展产品、品牌宣传,带动通城特产走出通城。

8.推进制造业触网行动。支持电子信息、涂附磨具、医药健康、陶瓷建材产业等传统行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拓展销售、采购渠道,优化生产供应链和服务链管理。

(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创新

9.加快智慧县域建设。加速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无线宽带网络无缝衔接和互联互通,提高网络利用效率。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鼓励开展在线支付、移动支付业务。支持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服务商和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开展对接,提高移动电子商务覆盖面,鼓励商贸、旅游等企业提供即时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电子商务服务。加快推动公共服务移动电商发展,促进移动电子商务应用于民生和社会管理领域,使教育、医疗、社保、交通、工商、税务等与民生相关公共资源更快捷地服务民众,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10.强化电子商务产业招商。加强与国内外优秀第三方电商企业的合作,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的区域总部、营销中心、数据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高端项目落户通城。建立电子商务产业项目库,做好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和服务,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电子商务领域,增强电商产业发展后劲。

四、优化电商发展环境

11.降低准入门槛。全面落实清理电子商务领域前置审批事项,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落实电子商务领域“先照后证”改革。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推进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施备案管理。对达到一定规模和加入电商产业园的电商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部门执法严格实行“准入制”,必须经县营商办备案后进行执法。

12.全力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针对电子商务企业的金融产品,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贴息担保支持,形成政府创投资基金引导、民间资本为主体,银行贷款后续辅助的投融资体系。

五、扶持奖励办法

13.鼓励电商企业入驻电商基地和电商产业园(村)。对批准入驻的电商企业,提供具备“拎包入住”条件的办公和经营用房,免除前3年办公用房租金和水电网费用。对网上销售额达5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年度给予1万元奖励。对网上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销售额每增加100万,年度给予1万元奖励;年网上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为发展旅游购物消费,对在电商产业园(村)开办特色餐饮等服务型企业的,视规模给予1至5万元奖励。

14.鼓励发展跨境电商拓展国际市场。对落户万雅国际商贸中心,且在各类网上跨境平台注册网店(商城)的,对其支付的年费(技术服务费)给予50%的补助,每个平台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6万元;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物流、快递年费用达到3万元以上的给予15%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在市对县考核中获得“新增有外贸出口实绩”认可的企业,本项补助另加20%。相关部门要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解决好通关、商检、税收、收付汇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15.鼓励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服务于通城本地产业,能够自带引流的营销、防伪溯源凭证等企业每年给予10万元的补助(连续补助3年)。鼓励企业在第三方主流电商平台建设具有通城地理标识的产业馆,运行成效显著的,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每个15万元的奖励。对年线上分销县域农旅产品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每年给予运营商10万元补助;每新突破一个1000万元台阶补助金额增加1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6.加大对电商企业物流反向扶持。对我县境内注册或纳税的快递公司,实行通城产品上行首重全国3元包邮(新疆、西藏等特殊地区、特殊商品除外)的,按该企业当年实缴税额县级财政享有部分100%等额安排经费补贴快递价差。

17.支持电商人才培育和引进。对引进的电子商务领域高水平人才,博士研究生给予人才一次性2万元薪酬补贴;硕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给予人才一次性1万元薪酬补贴;企业引进电子商务专业性本科生一名,奖励企业2000元;研究生以上人才的,每引进一人,奖励用人企业4000元。对与县内电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的从业人员,其个人缴纳部分给予50%补贴。对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按其个人所得税县级留存部分为基数,前2年给予100%奖励,后期按50%给予奖励。享受政策奖励的各类电商人才和用人企业必须要服务两年以上。

18.加大电商扶贫政策支持。对配合国内知名农村电商平台、农产品上行平台的合伙人在本县乡镇、村(社区)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村民提供网络代购、网货信息收集、网络代销等服务,参照农村淘宝合伙人激励办法给予相关奖励,并整合扶贫、村级服务中心等政策给予支持。对积极配合参与电商扶贫的电商企业,经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商务局三家确认后台实际数据后,每家企业按实际上行销售额的5%进行奖补(或与扶贫成果脱贫人数挂勾),奖励上限最高不超过30万元,企业优先进入电商产业园,优先申报国家、省、市电子商务扶贫项目。

19.支持农产品上行工程。鼓励县内农产品网络销售,对在国内知名平台上新开设的销售网店,经网上交易平台实名认证,申请认定时已连续从事网络经营6个月(含6个月)以上,店铺动态评分在4.5以上,一次性给予每个店铺3000元补助。对已在线上销售通城农副特产品的店铺,实际运营超过3年,且近两年内在线销售额不低于50万/年的线上店铺,每年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的物流费用补贴。对线上(含微商)销售本地生鲜、初级加工农产品、传统手工食品的企业(网店),年网上销售额达30万元以上的,按每30万元补助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每个企业(网店)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首次网上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的农民合作社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20.鼓励传统制造业企业创新销售模式。对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年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且相比上一年销售增幅在100%、200%、300%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万、4万、6万元的一次性规模提升奖励。对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再给予5万元奖励。

21.鼓励构建线上便民服务圈。对本县景点、酒店、农家乐、旅行社以及家政维修、交通出行等生活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入驻知名电商平台,正常运营半年以上且年网上销售达2000笔以上(或销售额达20万元以上)的,经申报验收后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2.支持企业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在省商务厅组织的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级,对项目服务商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再分别给予配套奖励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电子商务企业,奖励10万元。根据农村电商进农村各服务站点代购业绩及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对排名前10名每个站点奖励3000元。

23.鼓励企业多方式举办和参加会展。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级电子商务研讨会、资源对接会、知名展会等活动在通城举办,相关费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电商专项资金中列支。支持电商企业参加由省、市、县政府或部门组织或推荐的展会,对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50%的补助,单个企业每次展会补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对参展人员交通费、住宿费给予50%的补助,每个企业不超过2人,每人补助不超过2000元。鼓励支持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电子商务企业等举办各类电子商务峰会、论坛及网络促销等节庆展会活动,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经费补助。

24.加大对招商引资电商企业支持力度把招引电子商务优质项目和高端人才团队作为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内容,力争每年引进5个以上电子商务优质项目、引进5个以上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团队。对国内外知名、成长性好的电商企业和电商服务企业在我县设立全国性、区域性总部或结算中心的,优先列为我县重大产业项目,各项优惠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认真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电商企业从取得经营收入的第一年开始,前3年内按给地方形成的新增可用财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70%给予奖励,后2年按50%给予奖励。

六、保障措施

25.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通城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子商务的政策、规划制定和具体工作的开展。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本地本部门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工作合力。

26.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微信微博和门户网站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电子商务发展先进典型,着力推广复制成功经验,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导向和舆论氛围

27.健全激励机制。将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在促进我县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积极推荐电商行业代表性人才参加省、市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等评选。

28.创新融资方式。设立电商产业发展基金,县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综合利用商务、人社、科经、文旅、农业、交通等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支持设立互助合作基金、融资担保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支持力度。

29.健全监管体系。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探索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市场规律的治理机制。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落实国家互联网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数据监控。加强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管理,保障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等重点环节安全。

30.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和接入能力,确保20户以上自然村(含社区)高速光网和5G网络全覆盖,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

七、附则

31.本意见(试行)内容条款由通城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本意见(试行)所施行的扶持政策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自行废止。

32.本意见(试行)扶持对象的注册备案地必须在通城县内。符合政策支持的电商企业,可以全面享受不同奖励项目,但同类项目不能重复支持。各类电商企业必须守法、诚信经营,若当年有失信行为并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取消其扶持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行为,除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外,三年内取消该企业(个人)申报政策支持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主要人员责任。

33.本意见(试行)政策奖励资金年度实际兑付总额不超过县委、县政府支持电商产业发展年度预算的专项发展基金。以实际发生额适当调整奖励比例。


附件:通城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员名单及责任分工

附件


通城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熊亚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刘明灯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杨修伟 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朱凤英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胡中雄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项小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功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舒昌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续红林 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黄首秋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吴 驾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谭金林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钟 钰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黄仕良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 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黄  岗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徐兰波 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汪向东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肖  平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余亚林 县公安局政委

孔凡丘 县财政局局长

宋旺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余朝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杜开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益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三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杜开龙 县商务局局长

周东波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 亮  县审计局局长

吴刚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帆  县统计局局长

吴赛花 县扶贫办主任

毕琴如 县税务局局长

田墨文 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曾 娴  县妇联主席

毛 远  团县委书记

杨中信 县供销社主任

张 伟  县城发集团董事长

胡 娟  北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海军 大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黎望龙 关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志明 马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胡翔宇 麦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胡志刚 沙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毛俊祥 石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左春秋 四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韩旭辉 塘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邱平戈 五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会良 隽水镇党委副书记

廖维珍 县委督查室负责人

樊仁海 县政府政务督查室负责人

黎志勇 县金融办负责人

吴亮东 县广电网络公司总经理

佘维玲 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焦  哲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石子华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郑洪波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项小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兰波、杜开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县委办公室: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考核。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迎接相关检查、评估和考核。

县纪委监委:负责电商产业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资金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电商企业提供人才引进、业务培训等相关服务和政策支持。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及时宣传报道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最新动态和重大成果,组织各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电商发展情况、示范效应和先进典型。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政务公开专栏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户园区的电子商务项目招商工作;负责电子商务相关配套项目的招商、建设、管理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落实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将电子商务产业纳为全县服务业发展重点,积极安排和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建设项目,参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制定。

县教育局:加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督促全县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和实习实训。

县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全县工业企业积极参加电子商务协会、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和电商知识培训。

公安局:负责打击在电子商务领域涉嫌经济犯罪的违法行为。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县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社会组织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项目资金及经费的落实和保障,严格按规定负责电子商务发展项目资金、扶持政策资金等的审核、兑现和监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物流基地等电商产业发展载体的供地保障、规划布局和建设监管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负责制定全县运输物流服务标准,整合邮政、物流等相关资源,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服务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发动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等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培育扶持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和网货供应商,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调研本县农村产品基本情况,对辖区内荆楚优品资源进行全面摸底,形成基本情况档案或报告,制定农村产品网络销售促进方案;着力开发电商农特产品,推进本县农村产品标准化、品牌化,指导入选省级以上品牌产品目录,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建立符合农产品网络销售上行要求的冷链体系;建设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及相应农产品溯源系统。

县商务局:负责制定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及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电子商务示范县、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政务督查室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工作落实情况。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借助电子商务转型发展文化产业,做好三产旅游企业推广电子商务运用相关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登记工作,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和网店诚信教育和监管。加强对网络营销产品的安全监管,依法做好食品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网销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认证工作。加大通城地标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保障地标产品网上销售的认证支持。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基础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县扶贫办:负责制定全县电商扶贫开发的政策方案,指导全县扶贫开发、电商扶贫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落实电商产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负责电子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县委、县妇联:负责组织本系统服务对象参加电子商务培训。

县供销社:推进农村基层供销网点电子商务服务建设,大力开展网络营销。

县城发集团:负责政府投资的电商产业园区、物流园区、专业网店村等基地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及有关资产使用协调等工作。

县电信、移动、联通、网络公司:负责加强对全县特别是农村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县农村网络全覆盖,不断提高宽带速度和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对电子商务企业(网店)在资费方面的优惠待遇;充分利用骨干网络提供的电商平台,打造通城自有信息数据库和云计算平台。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政务督查室: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督促、督查。

县金融办:负责将电子商务建设纳入全县信用体系建设之中,把网店创业纳入小额信用贷款范畴,并指导相关金融机构推出电子商务发展相关的专项信贷产品,负责协同电子商务企业做好支付平台相关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电子商务宣传、协调、服务和监管工作,负责配合做好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落实本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网销产品培育开发、电子商务应用推广、电商人才培训、发展氛围营造等综合服务等工作。



中共通城县委办公室

20201021日印发


送: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通城经济开发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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