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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发改局 通城县交易中心关于印发 《通城县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6-23011 文       号 : 隽发改公管〔2026〕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名       称: 通城县发改局 通城县交易中心关于印发 《通城县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年09月01日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5号)、《咸宁市招标投标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咸政办发〔2026〕10号)相关要求,压实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整治招标投标领域腐败乱象,规范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持续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县发改局制定了《通城县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812


通城县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改革工作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省、市招标投标体制机制改革部署,依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5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25年第34号)、咸政办发〔2026〕10号《咸宁市招标投标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紧扣全市“三统一、三贯通”改革总体要求,结合我县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际,稳步推进全县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改革,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全招标投标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阶段性目标(2026年底前)

全县县本级政府投资、乡镇基础设施、县属国有企业投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实现招标人自行招标全覆盖;完善县域自行招标项目审批、进场交易、业务辅导全流程配套机制,打通乡镇项目办事便民渠道,项目自行招标业务经办能力显著提升。

(二)长期长效目标

持续健全招标人自行招标内控管理体系,培育稳定专业化招标经办队伍,构建标前、标中、标后一体化闭环监管链条,实现工程招标投标全流程公开、公平、公正运行,化解委托代理冗余、权责边界不清、基层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形成标准化、常态化、规范化自行招标长效管理模式。

二、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金投资,依法必须开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重点任务

(一)分类推行项目自行招标

1、新建项目直接核准自行招标2026年起新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可自主申报将招标组织形式确定为自行招标;县发改局对照自行招标法定条件核验申报材料,依规予以审批核准。

2、存量项目按需变更招标组织形式2026年以前已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启动招标的在建、待建项目,项目单位可向县发改局提交书面申请,按既定审批程序调整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3、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实行代建兜底政府投资、乡镇民生项目招标人无配套专业技术力量、未达到自行招标准入标准的,全面推行项目代建制,由具备完整招标实施能力的代建单位组织招标,严格遵循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互分离管理原则。

4、实行备案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无需发改部门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确定自行开展招标活动的,向县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机构完成备案后即可组织招标。

(二)明确自行招标准入条件

招标人实施自行招标,须同步满足以下五项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项目法人资格,持有完整法人登记证照、项目法人组建批复文件;

2、拥有固定独立办公场所,配套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招标档案存储、纸质招标资料归档保管专用办公设施;

3、配备不少于3名招标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的实操能力;

4、建立完善内部管控体系,包含招标事项集体决策、招标文件合规审查、异议投诉处置、项目履约跟踪、廉政风险防控等配套制度;

5、熟练掌握省级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全市统一评标定标规则,具备同类工程招标实操经验。

(三)优化进场交易办事流程

1、推行线上为主、线下兜底办理模式除开标、评标、定标(采取评定分离方式)等必须现场办理的环节外,项目注册登记、招标信息发布、评标专家抽取申请、项目资料归档等业务全部实行线上办理,依托市级电子化交易平台实现项目远程申报、远程操作。

2、实行进场材料清单化、一次性告知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梳理自行招标项目进场全流程材料清单,对外公示各环节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线上操作指引,减少项目单位往返跑动次数。

3、严格落实全市统一交易平台管理要求全县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统一纳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统一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除涉密特殊工程外,招标投标活动100%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属地监管责任不因交易平台市级统一管理而转移。

(四)分层开展业务指导培训

1、常态化分层分类业务培训由县发改局牵头,联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招标人、项目经办人、县属国有企业招标专班开展专项培训。

2、组建县级自行招标综合服务专班县发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成立自行招标服务工作专班,为全县项目单位提供从可研申报、招标文件编制、专家抽取、开标组织到档案资料归档的全链条一站式咨询服务。

(五)强专业招标队伍建设

1、配齐配强单位招标力量各乡镇、县直项目主管单位、县属国有企业根据招标工作实际需求配齐专业经办人员,建立常态化业务学习、年度考核机制,稳定专业化招标经办队伍。

2、国有企业实行集团统一统筹模式县城发集团、经开投集团等国有集团企业牵头设立集团统一招标采购专班,统筹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有配套、产业投资项目自行招标工作,实现招标标准统一、资源集中管理。

3、健全单位内部招标管理机制所有开展自行招标的市场主体必须完善招标事项研究决策、合规审查、监督纠错、绩效评价、风险防控制度重大工程招标方案,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并留存书面审议记录。

(六)强化标前标中标后监管

1、压实标前招标人主体责任全县政府投资及县属国有企业工程项目全面推行招标人自行招标制度,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严禁相关单位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规避自行招标改革相关要求。

2、从严规范标中全流程评标行为全县工程招标项目全面落实远程异地评标制度,客场评标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推行 “暗标盲评”、随机席位制评标;推进人工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落地应用,依托AI识别投标文件雷同、违规评审条款等风险线索统一执行全市同类型工程评标定标规则,全部采用省级标准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3、强化标后合同履约全过程管控招标人全程督促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及安全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处置中标单位各类违约行为招标人需变更合同内容的,自变更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合同变更内容及变更事由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收集中标单位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履约数据,动态跟踪项目实施情况。

)建立监测评估推广机制

1、月度调度、年度综合评估县发改局按月调度各单位、县属国有企业自行招标改革推进数据,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改革实施成效专项评估,梳理汇总项目自行招标典型案例。

2、县域标准化经验复制推广总结民生工程、产业园区配套项目自行招标标准化流程、单位内控管理制度等成熟做法,在全县各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全面推广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统筹领导

县发改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全县招标投标改革工作,建立跨部门季度会商机制,按需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基层项目自行招标改革堵点、难点问题。

(二)细化责任分工落实

财政局国资局负责督导县属国有企业落实自行招标改革、完善集团统一采购管理规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交易流程优化、业务辅导、电子交易系统运维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对应行业项目标前、标中、标后全链条监管,推行本行业评标定标规则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招标人在自行招标实施过程中,因政策不熟、业务能力不足出现非主观故意、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程序性瑕疵,坚持容错导向,以提醒纠正、指导整改为主,依法依规从轻或免予行政处罚。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大厅公示栏、单位工作群、国企专题工作会等渠道,常态化宣传省、市、县自行招标改革政策文件、实操典型案例,全面解读改革核心要求,营造全县规范自主开展自行招标的良好工作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实施期间,国家、省、市出台新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从其最新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通城_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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