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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公安局关于涉案无主财物处理公告

索引号 : 011356029/2026-12428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通城县公安局

名       称: 通城县公安局关于涉案无主财物处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年05月13日

广大人民群众:

通城县公安局在侦办熊某某盗窃案过程中,发现熊某某于2024年10月27日5时许至2025年8月30日1时许,在通城县隽水镇中星天街附近盗窃多辆自行车,共计3辆自行车。现财物已被我局依法扣押。依法扣押的上述物品目前无人认领,现予以公告。望合法财产所有人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财产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到我局认领。

本公告发布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依据的,我局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将上述扣押财产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10月16日

联系电话:

李警官(联系方式:19171280887)

蒋警官(联系方式:18995826019)

联系地址:湖北省通城县公安局隽水派出所

特此公告。

通城县公安局

2026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通城_公安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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