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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4-07049 文       号 : 隽政办发〔2024〕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名       称: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政府工作至关重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的责任,明确责任体系,落实责任链条,形成责任闭环,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如期完成。

二、突出履职尽责持续深化“拼搏赶超”工作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对于一些办理难度大、涉及面广的责任事项,以及推进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形成齐头并进、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推进高效落实各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所承办的责任事项逐项进行研究,制定具体细化的工作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项项落实,件件落地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2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责任单位:发改

(二)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四)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税务局)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责任单位:商务局)

(六)进出口总额增长10%(责任单位:商务局)

(七)城镇新增就业3.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左右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八)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以内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九)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民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十)完成省定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2024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强信心、稳预期,奋力推动经济稳健增长。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1.加快推进华润蒲圻电厂三期、金上-湖北特高压工程咸宁段、通山县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县住建林业局

2.加快推进主城区南外环高速、通修高速、赤壁长江公路大桥东延段高速、G353通城段、G351咸安段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抓实岳咸九铁路、武咸昌高铁、横沟至潘湾通港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聚力111个新增长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

5.全力服务好德国负碳材料、华德力新材料、华彬桂花香精、通宇通信、安芯美芯片封装、嘉创芯片封装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牵头单位: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

6.强化以商招商、产业链供应链招商思维,围绕五大优势产业招大引强,聚焦“四新经济”招新引优,针对沿海地区产业开展精准招商,用好开放渠道,全力招引外资。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中国100强、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军企业投资项目。签约5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不少于7个、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不少于20个、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不少于160个。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当年开工率高于70%,确保投资25亿元的盛翌达光储算、投资8亿元的金田轮胎二期、投资8亿元的立邦汽车涂料等重大项目签约落地。(牵头单位: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发改县科经

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7.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十大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增总量、扩规模、提质效,民间投资增长8%。(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科经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县政府金融工商联

8.完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机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商务局、文旅局、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政数局,科协)

9.常态化开展企业帮扶提升行动,细化银企对接,更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保障企业稳产、增产、满产。(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工商联,人民银行)

10.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实施105个重大技改项目,完成技改投资15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支持维达力公司报辅,大力培育海威复合材料、中港金属、真奥药业、通成高新、玉立集团等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2.组织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工程”,高新技术企业达620家。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13.支持鼓励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建立重点实验室,新增市级创新平台50家。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14.完成科技成果转化120项、技术合同登记成交总额200亿元以上,力争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件。(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优结构、助转型,奋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15.聚力发展大健康、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清洁能源五大优势产业。(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16.贯通“医、药、养、健、游、护”六要素,加快打造千亿元大健康产业,力争产值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药姑山管委会

17.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产值增长7%左右。(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中医药产业办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18.大力实施企业入规进规提速行动,力争规上工业企业新增100家。常态化开展“链上行动”,充分发挥产业联盟牵引作用,助力链上企业实现生产共促、订单共商、资源共享、职工共用、安全共抓。(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积极发展数字经济

19.“数化咸宁”建设为引领,加快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政数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隽水镇人民政府,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新建5G基站500个。(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21.争取承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责任单位: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2.推进“文化+”行动,拓展数字创意、网络视听、电子竞技等新兴文化业态。(牵头单位:文旅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政数局)

23.“去哪儿网”华中总部基地和杭州赛凡科技公司落户为契机,大力招引数字经济企业。(牵头单位: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24.加大以数据驱动为导向的创新与应用,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新增国家“两化”融合贯标企业15家,培育市级智能化制造数字转型示范企业10家。(责任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做优现代服务业

35.实施消费保稳提质、潜能挖掘、供给优化、环境提升“四大工程”,确保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50家。责任单位:商务局

26.大力提振汽车、家居、家电等传统大宗消费,大力壮大夜宵、夜演、夜游、夜购、夜娱等“夜经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大力培育电商直播、露营经济、文体赛事等新消费增长点。(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政数局、城管执法县融媒体中心

27.发挥好“桂乡咸宁”开放窗口咸宁“土特产”推广功能。(牵头单位: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8.组织系列惠游活动,开发健康旅游产品,打响国内知名温泉康养品牌。(牵头单位:文旅;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29.推动乡村旅游“万千百”工程提质升级,新增乡村旅游客房1万间,打响“桂乡宁居”民宿品牌。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30.深化“万千百”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工业园区产品检测、物流配送等服务配套。(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31.深化国家级商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推动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守底线、提品质,奋力建设美丽咸宁。

扎实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32.完成市级现代水网规划编制。牵头单位: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33.统筹实施陆水、富水等流域系统治理。牵头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林业局)

34.总结推广赤壁市羊楼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成功经验,拓展咸安区北洪港等5个小流域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北港镇、四庄乡人民政府

35.实施湖泊综合治理,落实“一湖一策”要求,推进斧头湖清淤试点,持续推动西凉湖、黄盖湖等水体水环境质量改善。(牵头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

36.强力推动国债支持的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确保通山县黄荆口水库、崇阳县木三李水库开工。牵头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

37.确保通城县引青济隽引水工程开工。牵头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城发集团,四庄乡人民政府

38.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牵头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39.压实河湖长、林长责任。责任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林业局

40.积极试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县审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1.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42.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修复。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43.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质量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44.完善林业种、管、护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45.强力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全县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5.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抓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

46.加强废弃和关闭非煤矿山生态修复。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

平稳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47.以节能、降耗、增效为抓手,推动冶金、建材、机电、纺织、森工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牵头单位:县科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林业局

48.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用绿色低碳理念规范生产、引领品牌,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3家、省级绿色工厂5家。(牵头单位:县科经;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49.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0.支持通城县加快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

(四)激活力、增动力,奋力抢占发展新赛道。

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51.承接落实好国家和省重大改革试点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委改革办,各相关单位

52.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全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3.加快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落细落效。牵头单位:县政数局;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4.擦亮“12345”政务服务热线品牌和“信用咸宁”靓丽名片。(责任单位:县政数局、县发改局人行)

55.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优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政数局

56.清理盘活国有资金、资产和资源。(牵头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住建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57.推行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三库”“两算”“三评”建设,提高投资效率效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8.防爆雷、控增量、减存量,稳妥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金融等领域风险。责任单位:财政局、住建局、县政府金融

59.深化医疗服务、供销合作、国有文艺院团等领域改革。责任单位:文旅局、县卫健局医保局,供销社

稳步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60.完善数字化“天网”、物流“地网”、供应链“金网”、贸易“商网”四网融合的现代供应链体系。(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县政府金融办政数局)

61.持续推进外贸“三项工程”,着力引进一批出口型生产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将咸宁高新区打造成吸引外资主平台,力争实际利用外资增长8%以上。(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62.承接沿海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探索服务贸易代理业务。(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63.启动保税物流中心建设,争取设立咸宁海关。(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交通运输局,税务局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64.深化“招硕引博”“引才专列”“院士专家咸宁行”“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等人才专项。(牵头单位:委人才办、人社;责任单位:卫健局、县科经局科协

65.举办第七届“南鄂杯”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牵头单位:县委人才办;责任单位:县科经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县政府金融办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66.优化护理人才培训机制,新培养5900人,打造华中地区最优护理培训基地。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县人社局

67.统筹人才招引与项目招商,鼓励科技人员带技术、成果、项目来咸宁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县委人才办;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科经局、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

68.柔性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科经局人社局,科协

69.统筹实施“香城人才卡”政策,优化人才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五)抓统筹、促协调,奋力加快区域协同融通发展。

深度融入武汉都市圈

70.实施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满园轮替计划”,对接武汉光谷和全国科创资源,孵化引进不少于30家科创企业来咸宁建生产基地。牵头单位: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71.深度参与电子信息、大健康等武汉都市圈优势产业集群协同分工。(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

72.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跨市通办”,推动教育资源、社保医疗、文化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互通共享、联动合作“同城行动”。(牵头单位:县政数局;责任单位:教育局、人社局、文旅局、卫健医保局

聚力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

73.扎实推进城市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构建主城区“一主三片”城市空间格局。牵头单位:发改;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隽水镇人民政府

74.主城区重点优化现代服务、生态宜居、产业集聚等功能,推动中国桂花城建设整体跃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

75.持续开展市容秩序整治、城市客厅洁净、城市空间靓颜、围挡规范化整治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76.打造餐厨垃圾处理“咸宁模式”升级版。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77.实施补短板强功能工程,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建成主城区供水增量提质工程,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加快25个完整社区试点建设,主城区新通天然气7000户。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县民政局,县城发集团

78.实施杨下河等四个片区防涝治理工程。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发改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和湖泊局、城管执法

深化实施强县工程

79.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抓实抓紧“双集中”“共同缔造”“三下沉”。牵头单位:县发改;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政数局)

80.支持咸安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嘉鱼县加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赤壁市重点培育省级核心农产品品牌试点,通城县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试点,崇阳县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加强县域教联体建设试点等强县工程六项省级试点。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

81.县域重点打造2—3个优势产业。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82.支持通城县打造中部地区制造业强县。(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政数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打基础、固根本,奋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83.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深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84.持续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牵头单位:县工商联

85.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确保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不少于14.1万人。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86.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严格落实244.4万亩稳定耕地保有量和22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7.建设高标准农田14.33万亩。(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8.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296.1万亩以上、产量23.6亿斤以上、生猪出栏260万头、蔬菜播种面积143万亩。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9.做强做优8大农业主导产业链,持续促进农民稳定增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中医药产业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扎实开展乡村建设行动

90.持续开展规划师下乡行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1.大力培育和美特色示范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2.创建第二批公园示范乡镇7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3个。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3.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4.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创建,新建改建农村公路800公里,巩固提升农村三级物流体系。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5.统筹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新建改建农村户厕2519户。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6.加大农村安全饮水保障。牵头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县城发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97.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牵头单位:委文明办;责任单位: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惠民生、暖民心,奋力增进民生福祉。

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98.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99.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00.完善建筑业、新就业群体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住建局、商务局,县城发集团

101.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

102.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103.加快推进以公立医院为依托办养老工作,推动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关心关爱“三留守”人员、精神病人等群体。牵头单位:卫健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妇联、残联)

104.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34个、农村危房改造开工399户。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开工430套、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970户。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积极发展社会事业

105.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学前教育“两个比例”,优化调整义务教育布局,推动教联体建设提质增效,推进“双减”工作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06.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07.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卫健

108.推进“双优”建设和中职学校达标工程。(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109.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10.确保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大楼、市中医院中医特色项目大楼建成使用,加快咸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市妇幼新院区建设,3家县级人民医院达三级综合医院水平、3家妇幼保健院达二级甲等水平。(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城发集团,县人民医院

111.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12.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实施文艺精品质量提升工程,完善一刻钟公共文体服务圈,继续开展“文艺轻骑兵进万家”“香城大舞台”等文化惠民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113.办好第三届市运会,积极申办承办国家级、省级赛事。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优化提升社会治理

114.常态化开展城市管理月度综合评价、“万人洁城”等行动。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15.深入开展“全民学条例 文明我践行”活动,擦亮“唐光友志愿服务队”特色品牌,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我们的城市”。牵头单位:县创文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县融媒体中心

116.实施“红色物业”规范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

117.稳步推进深化共同缔造试点扩面。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11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推广“合议共管”经验,健全“星空夜话”“湾子夜话”“屋场会”“微家园”等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9.加强市县乡村综治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0.优化多元解纷“咸宁模式”。责任单位:县信访局

121.常态化“扫黑除恶”。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122.深化“情指行”一体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公安

123.巩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成果。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24.加强食品、药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创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25.做好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双拥、应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民族宗教、援疆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宗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

126.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发挥更大作用。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127.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理解把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引导政府工作人员养成在吃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坚持依法行政。

128.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制度全覆盖,推进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三分一定”改革全覆盖,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坚持改进作风。

129.坚持“四下基层”,持续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用干部“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统筹把握时度效,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确保最终效果符合党中央决策意图,体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要求。(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坚持廉洁从政。

130.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清廉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方面监督,积极发挥审计、统计和财政监督作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31.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民生事业等领域大数据监管。(牵头单位:县政数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32.财政供养单位过“紧日子”,从严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运转类支出再压减10%。(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通城_县政府办公室文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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