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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37413 文       号 : 隽政办函〔2022〕31号

主题分类: 工商 发文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通城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30


通城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鄂商务发〔2021〕3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推动资源下沉。利用县级财政资金,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鼓励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县域商业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

(二)补齐短板,整合提升。加强资源整合,做好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城乡高效配送等工作衔接,充分利用现有商业设施,补齐短板,打通堵点,加快完善县域商业设施,畅通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健全县域商业体系。

(三)立足实际,分类实施。综合考虑县域人口分布、市场需求、商业基础等差异因素,按照立足实际、适度超前、侧重服务原则,合理确定商业网点布局、功能业态、数量规模、辐射范围等建设内容,不搞大拆大建,避免商业过剩和同质化竞争,适应乡村振兴要求。

三、发展目标

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建设重点,以消费品、农用物资下行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提质布局县域商业网点、不断丰富载体功能业态、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持续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全面提升安全消费水平。到2025年,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

(一)网点布局合理。适应农村居民分层分类消费需求,推动城区商圈提档升级,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和村级便民商店。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区有商业聚集区、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有便民商店,形成县乡村联动、高中低搭配、各层级衔接互补的县域商业网点布局。

(二)功能业态完备。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以城镇为重点,提升环境设施和服务功能,引导商旅文体业态集聚,带动县域消费升级。丰富乡村消费市场,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服务和消费需求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逐步实现农村商业功能与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协调发展。

(三)市场主体多元。支持农村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变,加强与生产商、供应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对接,延伸提供物流、营销、信息、金融等集成服务。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到2025年,培育一批县域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在保供稳价、促进农村消费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四)双向物流畅通。将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与农村电商、农村消费结合起来加强物流资源整合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提高乡村快递通达率畅通消费品、农用物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连接城乡生产与消费。到2025年,基本实现乡镇快递服务网点和村级寄递服务全覆盖。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农村流通网络

1.完善县城商业设施。支持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新建改造县城购物中心、综合商贸中心、大型连锁商超等商业设施,建设升级老城区商业中心区域和商业街,丰富购物、餐饮、娱乐、休闲、健身、教育、亲子等业态,扩展消费品类,形成高档服饰、连锁餐饮、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城区商业中心区域,促进商旅文融合消费支持新建改造升级县域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完善标准化的仓储、快递分拣仓、冷库等设施,引入零担专线、城乡配送、快递分拣、冷链等经营业态,满足统仓共配要求,提升县级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服务功能、辐射能力,打造县域物流配送体系核心枢纽。(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发改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统计局

2.建设乡镇商贸中心。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推动商品零售、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维修、亲子、健身、教育、电商等业态融合,优化生活服务供给,改善乡镇消费环境。引导乡镇商贸中心向周边农村直营店、加盟店拓展服务。鼓励邮政参与县乡商贸中心项目建设,满足农村便利消费的需求。引导乡镇商贸中心向周边农村拓展服务,满足农民消费升级需求。(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3.改造农村商业网点。鼓励支持电商、物流、连锁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特许加盟、联营联销、供应链赋能等方式,改造提升现有夫妻店、小卖部等传统网点,发展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为农民提供日用生活必需品、基本农资等商品以及电商、快递收发、生活缴费、农产品上行、涉农信息等服务,满足农民便利消费、就近销售需求。鼓励和支持建设邮政综合服务站点,并与乡村便利店实现寄递收发等资源、功能、服务共享整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

(二)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4.引导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引导企业通过组织创新、资源整合做强做大。引导供销、邮政、快递和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强化数据驱动,推动产品创新数字化、运营管理智能化、为农服务精准化,加快转型升级。支持发展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等经营模式,鼓励品牌连锁流通企业通过连锁或股权加盟,促进县乡村商业网络连锁化。(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

5.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举办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激发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热情。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提供创业培训服务,推动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引导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线上线下培训服务,提高就业转化率。开展“乡村振兴青年先锋(标兵)”评选培育工作,建立一支懂农业、爱农业、爱农民的农村青年骨干力量。积极推荐创建一批农村创业创新乡镇典型,营造良好农村创新创业氛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丰富农村消费市场。

6.优化农村市场消费品供给。鼓励农村商业企业、零售网点与品牌生产厂商合作,加大耐用消费品投放,加强售后维修网点建设。加强大数据分析,引导和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增加适合农村市场的优质商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快建立完善县乡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依托乡镇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提供餐饮、亲子、洗浴、教育、健身等服务。利用村民活动中心、夫妻店等场所,提供理发、维修、废旧物资回收、收发快递等便民服务。支持邮政在乡镇商贸中心开设快递收投服务点。鼓励居民生活服务业企业布局县域商业,延伸服务网络,扩大有效供给,提升服务品质,缩小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差距。(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

8.加强农业品牌培育。依托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资源,实施农业生产“两品一标”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设1个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稳步推进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加快荆楚优品、老字号、“山水隽邑”公共品牌推广宣传,形成区域品牌合力推广的新局面。(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五)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

9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加快建设鄂南农贸大市场,以农产品主产区、重要集散地和主销区为基础,提升产地初加工、批发和零售等环节功能,促进流通节点有效衔接,完善跨区域产销链条。综合考虑节点功能、地理位置、产销规模等因素,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骨干批发市场和骨干流通企业,带动其农产品生产、运输、仓储、流通、消费等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设施共用共享,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流转效率。(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10.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利用现有场地资源,改造1个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集配中心。引入产后初加工设施设备,做好农产品预处理、产地分级和质量检测服务。引导生鲜电商、邮政、快递企业配备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推动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促进农产品冷链各环节有序衔接。科学布局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提高冷链物流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网络化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培育一批生产标准、技术集成、管理科学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拓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创新流通业态和模式。

11.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强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为电商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运营公司等主体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实施“数商兴农”,构建县乡村三级数字乡村综合平台,完善乡村基础数据标准,建立农业农村相关基础情况数据库,实现乡村基础数据基本覆盖。积极开展农产品电商对接活动,推动电商平台与农产品企业在产销对接、品牌创建推介等方面深入合作,逐步扩大农产品电商销售规模。全面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一批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培育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项目。加强部门协同、资源整合,鼓励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村邮站、供销社等多站合一、服务共享。(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县统计局)

12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引导县域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县级快递分拣中心,按照县级物流园区标准规范建设,集中打造标准化县城物流配送中心,逐步整合县域内各类商品代理商、供应商、经销商货源,利用县城物流中心及乡镇及村级服务网点,城乡配送车辆,实现统仓共配;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支持供销、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将各品牌快递寄递件进行统一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加强对农村快递物流服务定价的指导监管,简化农村快递业务许可程序,完善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流程。支持邮政参与县域标准化物流园区建设,加大乡镇配送车辆的投入,支持邮政利用村委会或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村级公共服务网点。对从事乡村物流标准化配送车辆进城通行便利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

13.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结合县域旅游、文化、特色产业、展会等资源,举办对接会、洽谈会、展示会、采购会等形式多样产销对接活动。鼓励标准化生产、供货稳定的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直采直购、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模式实现精准对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等拓宽销路。依托“832”、本地电商等平台,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地产地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和加强市场监管。

14.加强市场监管检查。加大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检查力度,严格制度约束,农村商品和服务质量不高、标准要求不严、经营场所不规范等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改善县域消费环境,保障农村居民放心消费、安全消费、品质消费。强化农村市场执法监督完善市场监管城乡联动机制,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责任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商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和进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等监管制度,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完善农村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诉求渠道,提高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处理效能,促进消费维权便利化。(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16.促进农资市场有序发展。结合春耕、夏种、秋播等重要农时,抓好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机械及零配件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推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农资市场主体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行业内部推行守法经营或质量公开承诺制,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

17.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围绕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加强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和抽查,加大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完善县域重点商业网点和农村商业网点的产品质量动态检测机制,对主要食品销售企业100%实现食品经营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严格依法处置,净化农村食品销售市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流通渠道管理,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通城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全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组织调度和工作协调,形成政策合力,统筹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二)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乡村振兴规划的重要内容,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推进。根据人口结构、收入水平等情况,实事求是确定建设规模和标准,加强与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制定县域商业网点规划,明确商业设施、业态的结构和功能。

(三)加强财政金融保障。筹用好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等现有专项资金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商业领域发展。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投融资模式,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助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县域商业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突出政策的导向性,助力农村商业发展。

(四)加强总结推广。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等媒体加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成效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正向舆论氛围,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社会参与度。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加强相互交流与借鉴,增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五)强化指导考核。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主要目标纳入乡村振兴年度考核体系,加大指导和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量化考核结果,做到奖优罚劣。依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地商业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按年度分解细化任务安排,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


     附件1通城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

       2.通城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年度工作清单2022-2025年)


附件1:

通城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杨修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功辉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员:廖有来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

姜宗维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政府办公室级主任科员

  县商务局局长

  县发改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黎云飞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庆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余朝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黄奇峰  县文旅局局长

杨中信  县供销社主任

杜开龙  县住建局局长

吴红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黎友国  县统计局局长

皮亚洲县税务局局长

吴鲁海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政委

黎志勇县政府金融办负责人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佘维玲  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北港镇镇长

大坪乡乡长

胡凌云关刀镇镇长

隽水镇镇长

程懿蓉马港镇镇长

麦市镇镇长

胡志刚沙堆镇镇长

段志刚石南镇镇长

时朋朋四庄乡乡长

塘湖镇镇长

石伟志五里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张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县商务局负责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牵头设施工作,负责拟订具体实施方案,协调各商业网点、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示范创建工作;负责督促网点和承办企业高质量完成建设改造任务;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提炼挖掘典型,及时报道最新动态和相关建设成果,扩大示范效应和影响。

县财政局负责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的经费落实和保障,严格按照规定负责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发动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相关培训和应用推广,培育扶持农村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产业运营主体,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调研本县农村商贸体系基本情况,形成基本情况档案或报告,推进本县农村产品标准化、品牌化,指导入选省级以上品牌产品目录,建立符合农产品流通要求的冷链体系;建设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及相应农产品溯源系统。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全县商业网点和商贸企业的登记工作,加强对商业网点和流通企业诚信教育和监管;加强对各类供给产品的安全监管,依法做好食品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认证工作;加大通城地标产品发展的支持力度,保障地标产品的认证支持。

县发改局负责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县域商业体系的相关政策,积极安排和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制定。

县文旅局负责借助县域商业体系发展文化产业,做好三产旅游企业参与商业网点的文化融合工作,组织三产旅游企业负责人和从业者积极参与商业体系建设

县供销社支持配合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合理使用集体资金投资、入股商业建设项目,支持配合商贸网点和承办企业实施好示范项目,大力开展线下及网络营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县域商业网点规划布局和建设监管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负责制定全县运输物流服务标准,整合邮政、物流等相关资源,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服务我县农村商贸物流产业发展。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全县商业网点和商贸流通企业基础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为商业体系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县税务局负责落实促进我县商贸流通和商业主体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在商贸流通领域涉嫌经济犯罪的违法行为。

县政府金融办牵头负责将网店创业纳入小额信用贷款范畴,并指导相关金融机构推出电子商务发展相关的专项信贷产品,提高县域商业主体的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鼓励农村信用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开展抵押、担保及信用类小额贷款业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做好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落实本乡镇商业体系建设、农村商贸主体的培育、发展氛围营造等综合服务等工作。


附件2

通城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年度工作清单2022年-2025年)

“十四五”时期通城县商业体系建设年度工作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值/要求

属性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县域商业网络体系建设

新建1个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1个

约束性

≥1个




具备条件的乡镇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的覆盖率

达到100%

约束性

≥50%

达到100%



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建设改造村级便利店覆盖率

达到100%

约束性

≥75%

达到100%



县域商业网点专项规划或纳入市级网点规划重要内容

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叠加

预期性


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叠加



农村电子商务和物流体系

建设

农村电商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覆盖率

达到100%

约束性

≥75%

达到100%



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数量

≥1个

约束性

≥1个




乡村快递通道率水平

基本实现乡乡(镇)有网点、村村有服务

约束性

≥85%

达到100%



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的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与配送的占比率

30%以上

约束性


≥10%

≥25%

30%

农产品高质量流通

农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

30%以上

预期性


≥15%

≥25%

30%

具备条件的县(区)建设改造一个农产品集配中心

≥1个

预期性

≥1个




主要乡镇改造农贸市场或集市数量

≥1个

预期性


≥1个



农产品市场主体培育与监

培育农产产业化运营主体数量

≥1个

预期性



≥1个


实现商贸流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的数量

≥1个

预期性



≥1个


主要食品销售企业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的覆盖率

100%

预期性


≥90%

100%


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初步形成

预期性

初步形成




县域消费统计体系

基本完善

预期性



基本完善


责任编辑:通城_县政府办公室文书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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