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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35340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1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通城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16


通城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推动通城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金融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重点金融机构和重点县域共建示范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金组发20218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乡村振兴工作的意见》(银发2022744号)、《湖北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银保监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通城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创新涉农特色产品和服务模式、农业保险转型升级、发展乡村数字普惠金融等任务,为通城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聚焦““三农”发力”,丰富优化农村金融布局,发展壮大乡村振兴产业,探索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健全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构建更加丰富、更加匹配、更加便利、更加有力、更加高效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格局,更好改善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更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战略的持续深入衔接。全面增强金融服务的公平性、适度性、精准性、安全性,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

三、主要任务

(一)丰富优化农村金融布局一是积极引进金融机构来通城设点。加大金融机构招引力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来通城设点,完善通城全域金融组织体系,筑牢金融市场根基,引领和带动项目投资、产业发展。二是优化机构网点布局。树立全县金融“一盘棋”的理念,统筹全县乡村金融资源配置,合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确保既不留空白,又科学合理,力争新增一批乡村特色金融网点,撤销一批“僵尸”网点,合并整合一批综合网点。三是推进金融服务向基层深度延伸。要强化金融机构与镇域、村域联系,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信息全面共享,推进金融服务向农村深度倾斜和下沉。持续推进“金融村官”派驻机制,推进行政村“全覆盖”,加大金融科技应用,推进金融自助服务设备、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平台进村入户,彻底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四要明确金融机构职责定位。县农发行要牢记政策性银行身份,加大对春耕备耕、种业发展、粮食生产收储、农业水利设施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水电气网等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大中型银行要发挥科技和数据优势,提升服务长尾客户、边远地区的能力;农商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坚守支农支小定位,持续推进金融服务扩面提质,强化“三农”金融供给力度。(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责任单位: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全县金融机构)

(二)发展壮大乡村振兴产业把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发力点,充分发挥通城农业优势,全方位加大金融资源供给力度,全面激发农村产业活力。一是加大对重点领域融资支持。盯紧粮食安全、“耕地红线”等重点领域,全方位强化粮、棉、油、糖、肉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和生产能力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优先保障粮食生产加工领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融资需求,分生产领域和生产环节实行差异化信贷政策,引导粮食种植结构调整优化二是壮大特色产业发展。加大油茶、生猪、中药材等特色产业贷款力度,持续推进减费让利,进一步降低农业产业化龙头和新型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支持特色产业链发展确保涉农贷款利率不高于其他贷款利率平均水平。三是全力发展现代农业。强化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科技装备等方面金融支撑,加大农机设备购置贷款和保险保障支持,帮助农民提高农业良种化知识水平推动农村商贸、物流等行业发展,鼓励银行机构探索开展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贷款产品,打通农村电商资金链条。(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经局、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三)探索推进村银共建一是全面推进村银共建。要探索将金融服务和乡村治理体系有机结合,大力推进整村授信三年全覆盖和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以金融服务网格化、整村授信、保险两站两员为基础,建立涵盖银行、保险服务的综合性“普惠金融工作站”,试点开通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热线和主办银行专线电话,强化政策咨询、产品推介、信贷融资、保险服务、金融宣传、农业培训等惠农、便农和助农服务。二是细化落实“十有”要求。要坚持“三熟两优一好”标准,即人熟、地熟、村情熟,人品优、业绩优,作风好,试点选派“金融村官”,参与“普惠金融工作站”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按照有村银共建活动室、有“金融村官”聘书或文件、有电子服务终端机具、有整村授信协议、有支农典型示范户、有脱贫责任清单、有定期活动记录和档案、有服务公示承诺、有授信结果公示及档案、有宣传专栏“十有要求”,加强村银共建,助推乡村产业发展和有效治理。(牵头单位:县银保监;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业金融机构、各乡镇)

(四)健全完善农村信用体系一是深入推进“整村授信”。引导涉农金融机构依托“整村推进”“金融村官”“普惠金融工作站”等方式,扎实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助力全县农村现代化建设,2022年底实现“整村授信”全覆盖,做到“能授尽授”“一次性授信、随借随还、循环使用”。推动科技赋能,对批量预授信客户实行线上申请、审批、签约、放款的服务模式,满足农户小额高频、快速自助的融资需求。二是拓涉农贷款增信渠道。加快推动类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完善涉农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精准识别各类农村经济主体信用状况,以信用建设促进信用贷款投放。完善涉农抵押担保融资配套体系,加快推进农村产权确权登记、价值评估、流转交易、处置变现等配套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确保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融资具备基本实施条件。三是推进农村信用培植。全面落实湖北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信用培植工程搭建维护好县融资困难企业信用培植库,联合政府职能部门、银行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进行一对一辅导,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持续推进“金融早春行”“百行进万企”对接活动,做细做实做深信用培植辅导和信贷支持。(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在持续压降小额信贷风险水平的基础上,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支持力度、工作力量总体稳定,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信贷管理,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户的合理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二是加大信贷支持乡村振兴力度。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等投放力度,确保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力争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县域新增可贷资金可用于通城的比例不低于70%,持续推进县域存贷比提升工程,同步做大县域特别是农村存贷款规模。三是大力支持创业贷款。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创业贷款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开发“创业贷”“白领贷”等特色产品,吸引一大批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才回乡创业。(牵头单位:县银保监、县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人民银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六)探索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体系。持续推动乡村振兴领域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提升金融供给质效。一要优化改进金融服务。深化简政放权,持续精简涉农贷款办理环节,减少不必要申报材料缩短贷款办理天数,提高涉农贷款效率。持续推“楚天贷款码”“咸融通”线上推广。引导辖内银行积极运用贷款码为企业高效融资,对企业线上提交的融资需求,满足授信条件的积极运用“301”等模式及时放款,需进一步线下对接的当日受理对接,3日内完成尽职调查,5日内初步完成授信,缩短企业获贷时间,精简企业办理贷款的手续。二要加大银行机构产品创新。探索更多符合“三农”需求的贷款品种和模式,丰富“三农”贷款的产品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等专项金融债,创新农村抵质押方式,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性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禽畜活体、圈舍大棚、农机具等涉农资产抵押贷款,三要推进保险保障创新。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质”,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多样化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推动拓宽财政补贴险种,结合实际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全面提升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力争全县农业保险深度达到1%,保险密度达到500元/人,深入推进“防贫保”“综治保”等项目,力争“防贫保”项目规模持续增长,持续保持100%赔付率。持续推进生猪期货价格保险、猪料成本指数保险等服务模式推广应用。四要推进银保融合创新。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合作完善“乡村振兴银行卡”“社会保障卡”等服务,为农户和居民提供“存款+结算+代发代扣+保险保障+医疗咨询+农业技术专家指导”等一揽子服务,探索“政银保”合作产品,推广“保险+融资”联动机制,破解融资难题。五要深化银担合作。发挥政策性担保的公共信用倍增功能,加强银行机构与各级担保公司的合作,畅通信息交流共享,探索开展“见贷即保”批量业务合作模式,大力推动“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县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人民银行、县隽兴担保公司、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强化农村地区金融宣教。深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每年选择固定时间段,开展金融知识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实现农村地区金融宣传教育全覆盖。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认真做好金融信访投诉相关工作,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二是深入推进非法金融活动整治。强化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力度,加强金融部门与县政府公共管理部门的联动,积极挖掘线索,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和企业、个人恶意逃废债行为,防止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向农村蔓延,维护全县良好金融秩序。(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四、工作步骤

示范区创建工作包括谋划部署、组织实施、验收总结三个阶段。

(一)谋划部署阶段(2022年8月至2022年9月)。组织召开示范区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各责任部门范围内发动宣传、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0月至2023年11月)。在谋划部署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建立挂图作战机制,逐项销号,定期开展工作督办,建立工作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扎实推进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3年12月)。对各单位示范区创建相关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验收,对各项工作任务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及时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对工作开展不到位、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到位,确保示范区创建取得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推动、机构落实、镇村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通城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与投资促进中心、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隽兴担保公司及全县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按月会商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金融服务乡村示范区建设推进中的重大政策、重大措施、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金融办),汪向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把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调研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及时反馈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协调联动,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通、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各金融机构要对照方案要求制定本机构具体工作方案,报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要细化具体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预期目标等,确保工作有的放矢。

(三)加强督办考核。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成立督办考核组,各单位按月向督办考核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月底前)。督办考核组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办考核,并将示范区创建评价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引导激励。积极发挥财政投入在农业农村治理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围绕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通过大力争取中央、省、市财政支持,加大涉农资金投入,统筹用于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农业保费补贴等方面,不断健全乡村振兴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农业农村倾斜。建立银行保险机构考核评价与政府激励支持挂钩机制,工作推进成效显著、评价优秀的银行保险机构,对银行在财政资金存放、奖补、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保险机构承保财政支出投保险种、财政奖补保险等方面予以倾斜,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五)加大宣传引导。广泛宣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做法和成效,凝聚社会共识,争取各方支持,努力营造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良好氛围。鼓励探索创新,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和示范样板,推介一批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附件:通城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通城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杨修伟  县委副书记、县长

长:阮仕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员:汪向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    县财政局局长

        黎云飞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左春秋  县招商与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黎志勇  湖北隽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

        左爱君  人民银行通城县支行行长

        胡金治  咸宁市银保监分局通城监管组组长

        李斌红  中国银行通城支行行长

        黎晶芳  中国农业银行通城支行行长

        张  文  中国工商银行通城支行行长

        喻    中国建设银行通城支行行长

        关怡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通城县支行行长

        李莉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通城县支行行长

        刘    湖北银行通城支行行长

        肖创志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通城支行行长

        夏广韬  县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吴  纲  县惠民村镇银行董事长


责任编辑:通城_县政府办公室文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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