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县公安系统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33960 文       号 : 隽政发〔2022〕10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县公安系统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07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通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伟大旗帜、牢记训词精神,忠实践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使命任务,主动融入全县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大局,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稳定、护平安、促发展各项工作,没有发生有影响的重大事件,全县行政违法警情、重大刑事案件和传统侵财案件发案数同比明显下降。现行命案全部告破,刑事破案数、打击处理总人数同比大幅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全市第一,街头“两抢”(抢劫、抢夺)历史首次年度“零发案”,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工作中,全县公安机关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忠诚履职、连续作战、克难奋进,涌现了一大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为建设平安通城、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县政府决定对在2021年度公安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记功表彰,对向前利、郭超、方鹏、黄志学、刘传刚、郑露、胡侃、刘兵共8人分别记三等功一次(人员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公安机关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公安队伍执法水平、为建设平安通城、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7日
附件
受表彰人员名单
向前利 通城县公安局麦市派出所教导员
郭 超 通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
方 鹏 通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行动中队中队长
黄志学 通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网络案件侦查中队中队长
刘传刚 通城县公安局沙堆派出所一级警员
郑 露 通城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一级警员
胡 侃 通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九岭中队指导员
刘 兵 通城县公安局马港派出所副所长
责任编辑:通城_县政府办公室文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