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听证会公告
索引号 : 011356029/2023-1092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通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听证会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03日
为保持征地补偿标准的现势性,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更加切合实际,在区片调整和测算区片价的基础上,调整我县征地补偿标准,更好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2023年5月6日在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召开通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听证会。
符合下列的被征地村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3年4月26日前向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是本轮被调整所涉及行政村的村民代表(年满18周岁以上);
二、申请参加本次听证法人代表(当事人)为被调整的村村委会主任及被调整的村指派为群众代表作为该村听证代表,指派的代表必须符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定的条件;
三、我局将邀请县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注意事项:
一、被调整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接到听证通知后,可以指派代表参加听证,也可以放弃听证;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被调整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三、听证会代表应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范围内发表意见和质询,不得超越听证规定的主题和范围;
四、听证会代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入场参加听证,逾期不到,我局将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吴熊卫 13789920288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3日
责任编辑:通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