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提升综合能力、打造环保铁军” 迎春学习方案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08692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
发文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名       称: 通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提升综合能力、打造环保铁军” 迎春学习方案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开启全县生态环境工作的新局面,按照市局及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在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开展春季集训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提升综合能力、打造环保铁军”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增强干部生态文明理念,努力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造就生态环境系统充满学习热情和创新活力、具有实干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干部队伍,为咸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时间及地点
2021年2月19日(正月初八)至2月26日(正月十五)在局办公楼6楼会议室进行。
三、学习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四、重点内容
(1)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3)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4)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
(5)水污染防治相关知识
(6)大气环境治理相关知识
(7)土壤污染防治知识
(8)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知识
(9)行政执法交流
(10)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条例
五、学习方式
(一)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采取授课的方式,授课人员由县委党校老师和局相关人员组成。授课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授课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
(二)个人自学
对照活动内容认真开展自学,撰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
学习心得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立足本职工作,明确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六、学习日程安排
日期 |
上午 |
主持人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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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授课 人员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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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 (正月初八) |
《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的任务及其要求 |
熊昊 |
大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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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组织 学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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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 (正月初九) |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解读》 |
吴金波 |
生态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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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组织 学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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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 (正月初十) |
休息日,干部自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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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 (正月初十一) |
《水生态环境保护与几点思考》 |
张婷婷 |
污防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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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组织 学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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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 (正月初十二) |
《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管控,擦亮自然公园城市咸宁蓝》 |
黄海英 |
污防股副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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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组织 学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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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 (正月初十三) |
《土壤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解读》 |
吴金波 |
生态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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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组织学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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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 (正月初十四) |
《深化放管服改革,当好“店小二”》 |
何检明 |
综合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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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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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正月初十五) |
各支部组织学习,对学习活动进行总结评比。 |
七、学习要求与保障
一是要高度重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各支部要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贯穿学习全过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干部按时参加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经批准后向局办公室报备。
二是要联系实际。所有参加学习的干部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系统全面、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三是要加强督导。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干部的领导,合理安排,严密组织,确保集中学习研讨不空不虚不偏。干部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学习活动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罗东青同志负责培训班全面工作,黎娟同志负责人员组织、情况通报等工作,张望慧同志负责考勤登记和学习纪律检查;集中自学由各党支部组织实施;办公室做好会场准备及保障工作;各授课股室提供30条知识点,由办公室汇编应知应会材料,组织学员测试等相关工作。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