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公示
索引号 : 011356029/2026-24334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文机构: 通城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名       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公示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通城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序号22、23)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针对涉及我县的第22号问题“农业养殖污染问题突出。督察发现,湖北省统计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虚高,畜禽粪污利用不当问题较为普遍。斧头湖流域内武汉市江夏区有规模化养殖场12个,抽查发现,金艺公司等企业沼液处置利用不规范,最终汇入斧头湖”、第23号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2022年水产养殖主产区实现尾水达标排放。2023年湖北省精养鱼池尚有近四分之三未开展尾水治理等2个问题。现将有关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通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5日
联系人:王荣
联系电话:07154322801
联系地址:通城县隽水镇上阔村农业农村局
附件:通城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通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