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通城县商务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索引号 : 011356029/2026-10564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文机构: 通城县商务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2026年度通城县商务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为深入贯彻《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宁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正面措施清单”》及《通城县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工作方案》《通城县“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场景清单(第一批)(第二批)》等文件精神,全面总结梳理2025年度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经验与不足,进一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2026年度相关工作落地见效,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核心,以“综合查一次”为抓手,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落实咸宁市正面监管措施要求,通过差异化监管、跨部门协同检查,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企业负担最小化,构建权责明确、简约高效、公平公正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持续优化通城县商务领域营商环境。

二、检查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检查范围与重点对象

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重点覆盖2025年度存在问题突出、投诉举报集中的发卡企业;

2.成品油经营企业:含加油站等重点经营主体,聚焦安全管理、合规经营等核心检查要点;

3.汽车市场经营主体:含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销售企业等,补充覆盖2025年度监管遗漏的相关主体;

四、基本原则

遵循依法监管、随机抽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升效能、严管厚爱、降低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立足2025年度监管工作基础,严格落实省级“综合一次查”“一业一查”创新要求,针对过往监管精准性不足、部门协同不畅等问题,强化信用导向与双随机监管深度融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科学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构建权责明确、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五、“综合查一次”专项工作安排

严格按照《通城县“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场景清单》要求,制定以下联合检查计划,明确各检查事项的实施细节:

编号

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时间安排(天)

检查对象数量

检查对象产生方式

检查方式

发起部门

联合检查部门

备注

1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监督检查

经营企业

3月份

(5天)

6家

双随机、重点督查对象

现场检查

县商务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合规标准执行

2

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检查

经营企业

6月

(5天)

6家

双随机、重点督查对象

现场检查

县商务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保局

参照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机动车回收合规标准执行

3

成品油市场检查

经营企业

9月

(5天)

10家

双随机

现场检查

县商务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参照成品油零售市场合规标准执行

六、核心检查流程

严格落实省级“平台内操作”管理要求,在实施抽查前制定详细检查方案,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通过专业抽查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每组不少于2人)。抽取完成后,按规范流程开展监督检查,优先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拓展联合抽查覆盖领域,全面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求,切实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七、合规检查标准

(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合规标准

发起部门:县商务局;联合检查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发卡企业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具体合规要求如下:

主体资格合规:明确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规模发卡企业的界定标准,确保企业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营范围符合规定;

经营行为合规:包括公示卡章程、履行告知义务,规范购卡登记与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卡面额与有效期规定,落实退卡服务要求,终止兑付前及时公示并提供免费退卡服务等。

(二)成品油零售市场监督检查合规标准

发起部门:县商务局;联合检查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成品油零售企业需遵守《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具体合规要求如下:

主体资格合规:需具备企业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网点配套设施产权文件及相关部门许可或验收合格文件等;

经营行为合规:包括符合多领域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购销存台账和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按规定报送经营数据,规范网点新建、改(扩)建及歇业管理,从合法渠道购进成品油并规范标识公示等。

(三)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检查合规标准

发起部门:县商务局;联合检查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相关企业需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具体合规要求如下:

主体资格合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需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场地、设施设备、人员等符合标准;二手车交易企业需具备相应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业务并按规定备案;

经营行为合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需规范车辆核验、信息录入、拆解作业、危险废物处置及“五大总成”管理;二手车交易企业需核实交易双方及车辆信息,规范合同签订与发票使用,建立完整交易档案,禁止交易违规车辆等;企业终止经营前需按规定公示并妥善处理遗留事项。

通城县商务局

2026年1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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