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执法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

索引号 : 011356029/2026-09859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文机构: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土地

名       称: 涉企行政执法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监管效能,推动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对企业的精准化、差异化监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本制度适用于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在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规划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实施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活动。

(二)分级分类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动态调整、风险导向、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

(三)通过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实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风险预警、精准监管”的目标,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二、分级标准

根据企业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信用状况、违法违规记录、整改落实情况、风险程度等因素,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一)A类企业(诚信合规型)

近三年内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状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土地、矿产、规划等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监管工作,未发生被投诉举报查实的情况。

(二)B类企业(基本合规型)

近三年存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但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信用状况稳定,无拒不配合监管的情形。

(三)C类企业(风险关注型)

近三年存在一般违法违规行为,或多次发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存在一定监管风险,需要加强监督检查。

(四)D类企业(重点监管型)

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拒不整改、整改无效,被列入失信名单,对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或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三、分类标准

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特点和监管重点,将监管对象分为以下类别:

(一)土地利用类企业,包括用地单位、土地开发企业等,重点关注土地出让合同履约、闲置土地处置、土地用途变更等情况。

(二)矿产资源类企业,包括采矿权人、探矿权人,重点关注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修复、安全生产等情况。

(三)地质灾害防治类企业,包括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重点关注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情况。

四、分级分类监管措施

(一)A类企业监管措施

1、以非现场监管为主,原则上不开展现场检查,每年监管频次不超过1次。

2、优先提供政策咨询、规划指导、业务办理便利等服务。

3、在项目审批、用地保障、专项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4、积极推荐参与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二)B类企业监管措施

1、采取常规监管方式,每年监管频次不超过2次。

2、加强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风险提示。

3、对轻微违规行为可采取约谈提醒、预警告诫等柔性监管措施。

4、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合规水平。

(三)C类企业监管措施

1、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

2、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实施专项检查和跟踪监管。

3、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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