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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局 开展医疗美容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索引号 : 011356029/2023-13278 文       号 :

信息分类: 药品监管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名       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局 开展医疗美容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医疗美容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局下发文件,4月26日至2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风险排查防控集中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涉及全县所有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可能实施非法医美行为的人员和场所。聚焦医疗美容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的虚假宣传、非法行医、价格欺诈、假冒伪劣医疗美容药品、材料、器械等违法违规问题。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机构是否存在“照”“证”不全;生活美容机构是否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是否存在非法行医行为;非法制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行为,非法制售使用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或来源不明的医疗美容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无资质机构和人员将这些产品进行人体注射等违法犯罪行为;用于医疗美容的药品、材料、器械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保证性承诺等违法行为。

检查中发现下列问题:部分机构“照”“证”不全,上岗人员不能出示健康证;部分生活美容机构机构存在化妆品非法使用“三无产品”或来源不明的产品,现场不能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化妆品批准文号批件,有未建立并执行产品追溯制度的行为,产品无产品标签或无中文标识,使用过期的化妆品,经营未备案普通化妆品,擅自配制化妆品;部分生活美容机构夸大美容效果,使用绝对化用语,利用患者术前术后对比图进行医美疗效宣传,对美容效果做保证性承诺;收费项目未公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小部分生活美容机构涉嫌违规使用医用冷敷贴;涉嫌违规使用医用末梢采血针等医疗器械,自制中药粉剂;涉嫌违规使用菲洛嘉医美药品。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车16辆次,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检查医美市场主体25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15个。向经营者和从业者宣传医疗美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依法诚信经营。在生活美容机构、医疗美容专科机构、综合医院医疗美容科室及其他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医疗美容防欺诈风险告知书》120份提醒消费者谨防医美欺诈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材料进行归类整理,除责令整改的问题外,执法人员依法依规立案查处或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 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晓玲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全面、系统防控医疗美容风险隐患,成员单位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医美行为,严肃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提高群众安全就医意识,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督促生活美容机构依法经营、规范经营,不得开展医疗美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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