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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幼儿园食品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12672 文       号 :

信息分类: 食品药品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名       称: 关于开展全县幼儿园食品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市场监管所、队 

近期,个别地方幼儿园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大众心理造成负面影响。为防止和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严防严管严控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儿童饮食安全,经局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开展为期两周的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的对象 

内所有公立和私立幼儿园的食堂、园外供餐单位及其他相关食品供货单位。 

二、排查整治的内容 

(一)经营主体的资格情况。重点检查幼儿园食堂、园外供餐单位和相关食品供货单位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相关许可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标注地址一致。 

(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幼儿园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否建立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对采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幼儿园,重点检查幼儿园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是否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是否对供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评估及常规性检查。 

(三)幼儿园及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幼儿园食堂及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及管理,是否按规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加工经营行为规范情况。重点检查幼儿园食堂、园外供餐单位是否具备相适应的经营规模,食品加工制作场所、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是否达到相应要求,是否严格落实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用水卫生、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控制和配送食品在途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所、队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认识,积极部署,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职责,集中人力精力,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到不留死角盲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督促辖区内幼儿园食堂、园外供餐单位按照“互联网+明厨亮灶”要求全面提档升级。 

(三)加强协作配合。要主动加强与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通报相关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信息通报等协作机制,形成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齐抓共管合力。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措施等,注重将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长效制度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请各所、队 5 月 16日前将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省食安股 

联系人:刘超琪

联系电话:0715--433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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