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3-12991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食品监管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名       称: 关于做好2023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各市场监管所: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度“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聚焦中心任务和突出问题,聚焦百姓关注,聚焦地方经济发展,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适当增加节假日、重点时段督导频次;加强信息录入,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及时在“鄂食安”平台上传食品安全员、总监、企业制度和风险管控清单等内容,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规范信息发布防范食品安全舆情风险。
二、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针对今年“五一”期间及前后旅游经济复苏强劲、夜间经济火爆的特点,结合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从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
突出肉与肉制品、儿童食品、乳制品、酒类、糕点、食用油、调味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依法组织生产,落实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流通销售环节专项检查
突出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突出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点、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摊点聚集区等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三)集中开展餐饮消费环节检查
深刻吸取四川九寨沟游客误饮醇基燃料事件教训,举一反三,以旅游景区、餐饮聚集区、农家乐、高速服务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强对婚宴寿宴、旅游团餐、节日聚餐等人数众多的聚餐的监督检查,做到提前介入,重点防控,加强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质排查,坚决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农村集体聚餐指导和管理工作
一是加工场所和食品贮存应远离禽畜圈舍、开放式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二是配备足够数量的加工、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所使用的工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三是加工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四是加工过程符合操作规范,做到生熟分开、煮熟煮透,不制作食用生食类、裱花蛋糕、散装白酒等高风险食品,加工用水不得使用河水或田间水,不得在现场放置农药、鼠药、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质,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
三、深入推进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整治行动
聚焦节假日旅游活动中的餐饮浪费现象,指导景区团餐、农家乐等食品经营主体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抵制节日食品礼盒过度包装,减少不必要浪费,主动提供打包服务,倡导使用可降解打包、外卖餐盒餐具。同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各项工作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各监管所要结合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制止餐饮浪费”等工作,把宣传教育作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抓手。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对节日期间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查处,及时反馈,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
各监管所要注意收集整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总结监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4月28日上午下班之前报送“五一”节前检查工作总结、报表、检查照片(含农村聚餐)打包发至县局食安股,节日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请随时报送。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