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期)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44785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食品监管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名       称: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期)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对通城县胡记小锅炉酒房进行抽样检测,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通城县胡记小锅炉酒房高粱酒(散装白酒)(生产日期:2022-8-12,规格型号:称重)进行抽样检测,抽样单编号:GC2200000000343367。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璜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10月8日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南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通城县胡记小锅炉酒房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高粱酒“散装白酒”共购进20公斤,货值600元,抽检销售2公斤,自行将剩余的18公斤白酒进行了销毁(因无任何证据证明已销毁,视为已销售),家中无渋案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