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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2026年秋季通城县教育局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索引号 : 011356029/2026-23416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教育

发文机构: 通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名       称: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2026年秋季通城县教育局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新的学期即将开始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无论您的孩子是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还是高等学历教育,国家资助政策都会帮助您的孩子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现在向您介绍通城县各阶段的资助政策。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七个资助条件:

1.经乡村振兴局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含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子女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贫困家庭子女。

以下七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家庭成员为三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领导干部家属、村干部家属),无特殊原因的;2.认定为贫困家庭期间,购买商品住宅或新建楼房的;3.家庭拥有明显高档、昂贵的家庭服务型用车、购买大型农机具的(生产型、用于支配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车辆除外);4.家庭成员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穿戴高档时装、首饰的;5.家庭成员经常性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外出旅游的;6.家庭成员是私营业主或股东的;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够供给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

二、各阶段资助的政策和标准

(一)学前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并实际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上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1—7类的学生都可以享受资助。

资助标准:每学期500元,按学期发放。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

1.寄宿学生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第1—7类学生都可享受资助。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学期625元,初中生每学期750元,特殊教育学生每学期750元;按学期发放。

2.非寄宿学生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主要包括:经农业农村局确认的建档立卡学生;经民政局确认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经民政局确认的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学期312.5元,初中生每学期375元;按学期发放。

3.乘坐校车资助

资助对象:是指原建档立卡脱贫户中的农村贫困乘坐校车学生(学前教育、小学阶段)。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200元。

(三)中等职业教育资助

1.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资助

资助对象:在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就读,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在年级同一专业排名前5%);⑤积极参赛,获得国家、省级、市级重点比赛项目奖项。

资助标准:一年60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全国每年2万名)。

2.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助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比例,全省统一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资助标准:中央财政统一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测算标准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就读公办学校免收,就读民办中职学校的,学校可以收取国家免学费补助与公示收费标准的差额部分。按学期免学费。

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每学期1150元,按学期发放。

(四)普通高中资助

1.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经农业农村局确认的建档立卡学生;经民政局确认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经民政局确认的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省、市级重点(示范)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630元;按学期免学杂费。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经农业农村局确认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经民政局确认的低保家庭(学生本人享受低保或与享受低保人在同一户口)学生;经民政局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经民政局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经退役军人事务局确认的烈士子女;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具体分三档,一档1400元、二档1150元、三档900元;按学期发放。

(五)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贷款对象:本年将录取到普通高校的新生和已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咸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15-8253567

通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15-4866710

通城县教育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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