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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信息】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双减”专项督导的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38141 文       号 :

信息分类: 教育

发文机构: 通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名       称: 【教育督导信息】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双减”专项督导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咸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双减”专项督导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县前期“双减”工作成果,扎实落实“双减”各项工作任务,决定组织责任督开展“双减”专项督导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导时间

自查时间:2022年5月10日—14日

督查时间:2022年5月16日—20日

二、督导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

三、督导重点

重点督查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等内容

四、督查程序

(一)全面自查。各督学责任区的督学人员组织学校自查。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围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督查要点》全面自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二)实地督查。教育局组织检查专班督查。“双减”工作专班统筹各包保小组通过查阅文件资料、明查暗访,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进行实地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校要高度重视“双减”工作专项督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双减”工作的意义,要对照附件内容认真进行自查,逐项抓好落实,切实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弄虚作假。

(二)统筹安排。各督学责任区督学人员要对辖区内中小学进行全覆盖督导,“五项”管理督导统筹到“双减”督导之中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对学校进行跟踪督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反思不足,查漏补缺

(三)严明纪律。开展督导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对专项督导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敷衍塞责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按《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严肃追究问责,并针对典型问题和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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