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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22年度通城县“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38058 文       号 :

信息分类: 教育

发文机构: 通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名       称: 关于推荐评选2022年度通城县“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全县中小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2022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选范围为全在籍中小学生。各乡镇直各学校在推荐评选时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爱祖国、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有正确的劳动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自觉执行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习惯良好,各科学习成绩优良以上。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体育活动;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

4.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具备一定的艺术素养和突出的爱好特长。

5.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学生干部是指班委会干部,班级、年级和学校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干部,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在符合优秀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能力强。在学校和教师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以身作则,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工作成绩突出。

2综合素质高。能做好同学的思想工作,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号召力。

三、评选办法和有关要求

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推荐评选的办法进行。

(一)民主推荐。在班主任指导下,对照评选条件由班级全体学生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然后班级召开任课教师代表参加的大会,无记名投票现场决定当选人。

(二)张榜公示。学校将民主推荐的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校内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

(三)呈报审批。各单位对上报的人选要认真进行初步核实,然后以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为单位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审批表彰本年度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并颁发“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

(四)按时上报。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按照分配名额将推荐名册分类汇总,加盖公章,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21231日前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电话:0715—4866316,电子邮箱:149198117@qq.com。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是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选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校和个人,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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