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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通城县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40582 文       号 :

信息分类: 产品质量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标准

名       称: 2022年通城县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在随机抽取的膜卷上去掉外层10米后裁取相应数量的样品,具体数量要求如下表:

1 抽样数量

样品名称

检验样品数量

备用样品数量

样品总数

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

8米(面积不少于8m2

4米

(面积不少于4m2

12米

(面积不少于12m2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8米(面积不少于8m2

4米

(面积不少于4m2

12米

(面积不少于12m2

注:样品抽取后不得折叠,应以管芯卷轴小心卷好后封样。

2 检验依据

2 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拉伸强度(纵、横向)

GB 4455-2019

2

断裂伸长率(纵、横向)

3

直角撕裂强度(纵、横向)

4

净质量偏差

5

宽度极限偏差

6

厚度极限偏差及厚度平均偏差

7

外观

3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拉伸负荷(纵、横向)

GB 13735-2017

2

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

3

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

4

宽度极限偏差

5

厚度和厚度偏差

6

外观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下列文件及其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适用于本细则。

GB 4455-2019 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

GB 13735-2017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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