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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索引号 : 011356029/2026-13935 文       号 :

信息分类: 规划信息

发文机构: 通城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2026年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全县医保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县医保工作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落实上级医保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抓扩面、强监管、优服务、惠民生,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为通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医保力量

一、巩固全民参保,筑牢多层次保障体系

(一)持续巩固基本医保参保覆盖面。深入开展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政策解读,依托微信公众号、熊晖话医保栏目等线上平台,结合线下定点医药机构政务服务中心、乡镇(社区)医保经办窗口及经办人员等一线力量,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方式,同步做好参保长效机制“个账共济”政策宣传推广。用好“一人一档”数据库,强化与公安、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数据比对,提升参保精准化管理水平。重点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在校学生、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群体的参保工作。

(二)规范落实大病保险政策。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确保大病保险制度稳健运行。配合市级做好大病保险承办机构的履约管理和服务评价,及时反馈运行中的问题。

(三)扎实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动态管理,做好高额医疗费用监测预警。持续优化困难群众就医服务管理,落实过渡期后常态化医保综合帮扶措施,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

)推进医保商保协同发展积极推进基本医保与“咸惠保”等补充保险的一站式同步结算,探索在服务标准、数据规范等方面与商保机构协同,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结算服务加强“咸惠保”政策宣传和推广,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保意愿。

强化基金监管全力维护基金安全运行

(一)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落实国家级试点工作要求,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行为的监测,重点规范处方开具、审核、流转等环节,严厉打击虚假处方、超量开药等行为。推动智能监管端口前移,建立处方前置审核和智能监控机制,保障用药安全和基金安全。

(二)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落实医保资源配置规划“三年行动”,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每千人定点医疗机构床位数、每万人定点零售药店数在规定范围。实施定点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将年终考核结果与分级管理挂钩,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三)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引导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功能归位,推动形成“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上下联动”的就医新格局。完善考核办法,将基金使用绩效与服务质量、分级诊疗挂钩,健全规范“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监测。严格落实基金运行月调度、季分析制度,按规定定期公布和分析基金运行情况,重点关注当期结余、滚存结余等核心指标。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确保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防范挤占挪用确保全县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安全可持续。

(五)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管理、诱导住院、不合理诊疗、违规收费等问题,实行销号管理。配合级做好飞行检查和“点穴式”检查。落实省、市“百日行动”三年计划,开展精神疾病类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推动电子处方中心应用。强化行刑行纪衔接,加强医保信用监管。

(六)提升基金监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大数据监管,用好全省医保反欺诈专区,完善各类监管模型,探索开展医保影像云监管及DIP监管。持续更新智能监管知识库和规则库,2026年底前定点医药机构事前提醒接入率达到70%以上。巩固“无码不结算”成果,将100种重点监测易倒卖药品纳入智能监管范围,加强药品追溯码应用。完善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正向激励机制,落实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根据市局部署,落实定点零售药店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白名单”。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加大宣传曝光和举报奖励力度,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

优化民生服务提升生育长护与经办便民水平

(一)落实医保生育支持政策。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生育保险制度,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功能。配合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的探索工作。全面落实生育医疗保障措施,合理提升产前检查费用保障水平,做好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费用保障。深化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直发个人”机制,推进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配合做好人工耳蜗纳入医保支付相关工作。

(二)加快长期护理保险落地准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落实长护险保障制度,完善定点管理、失能等级评估、经办服务、人员培训等配套措施。加大长护险制度宣传力度,重点面向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特别是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群及其家庭,依托微信公众号、“熊晖话医保”栏目、定点医药机构宣传展台、乡镇(村、社区)医保经办窗口等渠道,广泛宣传长护险参保范围、待遇标准、申请流程等内容,提升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破解偏远乡镇服务供给短板。探索家庭医生参与失能等级评估,推动评估标准和结果在部门间有效衔接。

)推进医保影像云建设。配合市级医保影像云平台建设,组织全县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影像数据上传,实现全覆盖。

提升经办数智化水平,擦亮医保服务品牌。扎实推进2026年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省局重点事项清单,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推广应用刷脸支付、一码支付、移动支付、信用支付,建成覆盖全县定点医药机构的便捷支付体系。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智能办”,推广AI助手功能使用。扎实推进智能审核全流程应用,不断提升审核效能。

)规范异地就医服务管理。优化承诺制备案应用场景,合理确定差异化报销水平,促进分级诊疗。将异地就医人员纳入本地同质化管理,落实异地就医审核扣款职责,配合做好就医费用协查。落实生育门诊、计划生育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全面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使用。

、深化支付改革,提升基金结算效能

(一)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落实DIP付费“五大机制”,按季度开展特例单议评审,推进线上评审,逐步实现双盲评审,定期公开特例单议情况。配合落实中医特色病种付费办法。落实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完善门诊统筹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提升使用效能。

(二)全面推进医保基金即时结算。2026年底前,实现即时结算资金要达到月结算资金的80%以上,开通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占比达80%以上。配合做好医保基金清算省级试点工作,确保2025年度医保基金清算按时拨付到位。加大基金预付力度,保障医疗机构健康运转。

)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求。稳妥执行上级立项指南定价,配合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认真落实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配合开展年度价格动态调整评估。

五、加强药品耗材管理,构建药品价格协同治理格局

)推进药品耗材集采落地。做好国家和省级集采中选结果的落地执行,提高报量精准度,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持续推进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动态调整集采药品推荐目录,便利群众使用。配合做好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集采货款工作。

)强化药品价格监测治理。配合做好量价比较指数应用和“药品价格监测”模块运用,按季度分析定点药店价格情况。开展区域间、医疗机构与药店、药店线上与线下比价监测,推动“医保药品比价”小程序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内药品,开展“价格+稽核+监管”联动治理,引导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趋于合理。

、坚持党建引领,锻造过硬医保队伍

(一)强化政治建设,把牢工作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教育引导系统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人民在我心中”党建品牌创建,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扎实做好平安稳定、信访维稳、国家安全和保密等工作。

(二)保持严的基调,筑牢廉洁防线。落实全省医保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医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常态化监督管理。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强干部队伍,夯实发展根基。持续开展“医保讲堂”活动,搭建常态化学习交流平台。大力弘扬斗争精神,打造政治可靠、本领高强、作风过硬的医保队伍。发挥年轻干部生力军作用,搭建成长平台,强化实践磨砺。

(四)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工作合力。聚焦中心工作,抬升工作标杆,推动医保工作争先进位。项目化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压实责任链条,做到层层抓落实、件件有回音。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守医保为民初心,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激励干部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持续推动全县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通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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