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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沙堆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 11356029/2017-02471 文       号 :

信息分类: 部门预算

发文机构: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通城县沙堆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沙堆镇人民政府内机构统一设置5个:

1.党政办公室

负责承办党委﹑政府的日常工作,宣传上级方针﹑政策﹑法规﹑政令,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和协调工作。

2.农业办公室

负责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业生产和抗灾自救工作。

3.经贸办公室

负责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镇村工业﹑商贸及其它发展规划,指导及协调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及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镇村建设办公室

负责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指导和管理集镇﹑村庄的规划和环境保护工作。

纪检(监察)﹑老干﹑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7年7月底,沙堆镇人民政府核定行政编制 26人,编在岗30人,离退休21人;机关工勤编制数3人,在编在岗9人,另有2016年计生办转入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人。

(三)2017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 完善乡镇产业园区建设,落实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2.积极稳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镇在坪坳﹑罗塘﹑石冲﹑大竹山等四个村集中安置贫困户90户300人。

3.积极开展集镇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4.严肃认真搞好主题党日+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5.努力推进支柱产业建设,保持生猪﹑茶叶﹑油菜﹑苗木优势产业提质增效。

6.完成港背村林家水库除险加固。

7.完成沙堆镇小学整体搬迁后的标准化建设,

8.搞好“五个一”文化工程建设。

9.完善“一桥一路”工程建设。

10.加快落实财政所标准化建设。

11.加快村级活动阵地建设。全镇以党建工作为中心,健全港背村﹑瑶泉村村级活动阵地。

12.毫不松懈开展护林防火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汇总收入预算4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万元,占9.7%;其它收入56万元,占1.2%;上级补助收入4234万元,占89.1%。与2016年总收入对比,收入增加了45万元,增加原因我镇配合县政府项目建设而调整及政府工作人员工资增加。


三、2017年度部门开支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本部门汇总支出预算475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608万元,占96.99%;社会保障和就业81万元,占1.7%;医疗卫生及计生支出27万元,占0.57;住房保障支出35万元,占0.74%。与2016年总支出对比,支出增加了45万元,增加原因我镇配合县政府项目建设而调整及政府工作人员工资增加。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汇总预算支出共460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47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413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镇村环境卫生整治350万元,自来水工程300万元,沙堆新区1200万元,一桥一路1000万元,集镇配套设施工程280万元,精准扶贫及般迁工程700万元,沙堆小学般迁工程300万元,老茶园改造80万元。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年初未计划,未列入部门预算。


四、2017年度“三公”经费开支预算及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沙堆镇人民政府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6万元,对比2016年“三公”经费开支预算12万元,增加4万元,增幅2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XX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与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相比,增加2万元,增幅33%,主要是因为原计生办工作转入镇政府及今年洪水大幅增加导致抗洪抢险工作量大增。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与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相比,增加2万元,增幅20%,主要是因为原计生办工作转入镇政府及今年洪水大幅增加导致抗洪抢险工作量大增。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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