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湖镇关于开展各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成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38070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发文机构: 塘湖镇党政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塘湖镇关于开展各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成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各(社区)、镇直各部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省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要求,巩固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成效,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力度,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卫生保洁常态化,形成人人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强大合力,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10月12日起,强化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以村庄清洁行动为重点,突出清理死角盲区,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现就我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考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20日
二、参加人员
包保联系村(社区)的县直机关全体干部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包保驻村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员和生态护林员、党员和群众代表。
三、活动地点
全镇17个行政村(社区)
四、活动内容
严格按照《2022年塘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塘办发〔2022〕17 号)要求,严格落实“请”“拆”“改”“种”“建”五个方面内容,重点做好:
1.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杂物;
2.清理村内河塘渠堰;
3.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4.清除村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5.清除违章广告和破损、污损宣传标牌;
6.整治农户庭院内外卫生环境;
7.教育引导村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五、活动形式
各村(社区)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河湖长洁河行动、党员干部下沉基层等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同时组织开展。
六、督查考评
10月19日-10月20日开始,镇党委将组建工作专班,对各村(社区)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效果开展考评,对行动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群众满意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对于考评中排名 一、二、三名的村(社区),镇党委分别予以3万、2万、1万元奖励;对于考评中排名倒数一、二、三名的村(社区),镇党委分别予以1万、8千元、5千元处罚,并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工作约谈。同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成绩。
附件:塘湖镇人居环境整治成效考评表
塘湖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
塘湖镇人居环境整治成效考评表
检查对象: 村(社区) 检查时间: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扣分 |
机构设置 | 5 | 未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的,扣3分;未建立人居环境管理员管理制度的,扣2分;未建立村规民约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保洁管理 | 3 | 未按要求配备人居环境管理员的,发现一个扣1分;发现自然村湾未安排人居环境管理员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卫生死角 | 10 | 镇村主干道、路边田边、犄角旮旯、房前屋后存在生活垃圾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乱堆乱放 | 10 | 门前屋后、空闲地等区域砂石、柴草乱堆乱放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 |
地面保洁 | 10 | 路面、公共区域、背街小巷等区块零星垃圾较多,保洁不到位的,占用花坛等设置堆放物品或种植蔬菜,公共设施破损未及时修复,每处扣1分。 | |
水体保洁 | 10 | 河面、池塘有垃圾漂浮、动物尸体的,每处扣1分。 | |
村内生活污水乱排、直排的,每处扣2分;存在黑臭水沟的,每处扣3分。 | |||
家禽犬只 | 4 | 公路沿线、入户道路、农户房前屋后等有牲畜粪便、散养家禽,发现一处扣1分;犬类未拴养的,每处扣0.5分。 | |
垃圾清理 | 8 |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存在临时堆放点、垃圾露天落地堆积的,每处扣2分。 | |
乱贴乱画 | 8 | 存在破损广告牌、横幅标语、小广告、牛皮癣等问题的,每处扣0.5分。 | |
乱搭乱建 | 8 | 存在乱搭乱建、拆后未清的,每处扣1分;主要干道乱搭乱建三线(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的,每处扣1分。 | |
农户卫生 | 5 | 根据各村提供的重点人员花名册,随机抽取3户-5户脱贫户,察看其家里及房前屋后卫生情况,卫生环境恶劣的,每户扣1分,扣完为止。 | |
文明新风 | 10 | 开展禁鞭禁槊,发现一处燃放烟花鞭炮扣0.5分,发现一处一次性垃圾(塑料碗、塑料杯等)扣0.5分,发现一起烧田埂地间杂草扣0.5分;主要干道处存在一处活人墓,扣1分,扣完为止。 | |
开展宣传 | 4 | 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3处人居环境宣传,宣传内容缺失、破损、不规范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长效制度 | 5 | 严格落实党建+、党员中心户包保、“最美村湾”“最洁美家庭”评选等长效管理制度。长效机制未建立的,扣5分;建立未执行的,扣3分,扣完为止。 | |
加扣分项 | 受到上级督查,表现突出受表扬的每次加3分,受到媒体表扬的,每次加2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出现问题被通报的一次性扣5分,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一处扣2分,扣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 ||
最后得分 |
考评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