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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南镇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索引号 : 011356029/2023-09323 文       号 : 石政发〔2023〕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石南镇人民政府

名       称: 石南镇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01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及安排部署,为确保我镇在遭受灾害时,救灾应急工作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提高应对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我镇防汛抗旱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4.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

(二)成立应急队伍

镇政府成立应急救灾突击队,负责灾区的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三、相关单位防汛抗旱救灾主要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镇防汛抗旱预案,制定本村的防汛抗旱预案,并报镇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对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防汛抗旱直接责任人和防汛抗旱分片包保人员,并签订防汛抗旱安全责任书。

2.各村防汛抗旱直接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

3.防汛抗旱分片包保人要坚决服从镇防汛抗旱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保地区进行认真的洪前、洪期、洪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对辖区的河道、沟渠、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对阻碍防汛抗旱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坚决予以拆除。

(二)其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综治办: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2.民政办: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3.供电所、电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汛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4.农技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5.水利站:负责对灾区雨情、水情、洪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6.卫生院: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7.财政所: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四、防汛抗旱分片包干检查

包保责任人要及时组织村(社区)干部群众,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对洪前、洪期、洪后全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作出书面汇报。

1.汛前检查。包保责任人负责对各村(社区)领导机构的成立.防汛值班制度的落实,辖区内主要河道、沟渠、易滑坡、泥石流和各学校、卫生院、村委会等重点地段防洪抗洪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汛期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当地实际,重点检查汛前所查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通过检查,对防汛抗旱预案不落实、值班不到位等问题要限期整改。

3.洪后检查。主要检査灾情情况(损失程度),总结防汛抗旱工作的经验教训和解决遗留问题。

五、防汛抗旱的义务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都有参加防汛抗旱救灾的义务;镇内有劳动能力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女性公民(包括外地在本镇从业暂时居住在本镇的公民),均有参加防汛抗旱救灾的义务。

六、防汛抗旱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1.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防汛抗旱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抗旱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指挥长批准请假,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值班期间出差下村时,应向防汛抗旱值班室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2.各村(社区)、各单位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有电话的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健全,记录完整。值班交接手续齐全,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下达,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3.各村(社区)防汛抗旱组织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精神。

4.凡是在防洪值班期间和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失职或渎职造成人员伤害财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1.镇指挥部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镇救灾工作。立即将我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请求县政府给予支持。

2.镇指挥部立即组织相关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其它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4.发布灾情。镇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灾情,报县救灾指挥部。

八、灾后救济工作

1.及时召开主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

2.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3.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九、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汛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对防汛救灾和抗旱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党委、政府研究给予表彰,并将先进事迹报送县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石南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责任编辑:通城_石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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