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南镇森林灭火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34504 文       号 : 石办发〔2022〕4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石南镇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印发《石南镇森林灭火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05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石南镇森林灭火预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南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石南镇森林灭火预案
由于近来久旱少雨,已进入高森林火险期,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原则,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辖区森林火灾损失降至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响应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部门配合。各部门应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3、以人为本。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4、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处置突发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认真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预防、扑救、保障措施得到落实。
二、组织指挥机构
本预案启动后,由镇防火指挥部立即成立扑火专班,承担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快速响应,按照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政 委:毛俊祥
指 挥 长:段志刚
常务副指挥长:胡海斌
副 指 挥 长:吴 辉 孔江宏 熊德智 章志勇 龚 杰 胡亚丽
成 员:黎兰雄 潘志明 黎超刚 吴四平 夏三祥 邓耀龙
瞿 仕 黎逢明 李四卫 邓广敏 黎石主
防火指挥部设在农业线办公室,胡海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防火值班联系电话:0715-4810018
(二)镇护林防火指挥所下设物资运输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通信联络组、安全保障组、信息报送组、扑火组。镇辖区范围内一旦出现火情,各组组长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召集各组成员到指定集结地点集中待命,听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安排调遣。在接到具体任务后,要迅速对所属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并组织开展。
1、物资运输组
组 长:章志勇
副组长:夏三祥
成 员:瞿 仕 李四卫 黎石主 邓广敏
(集结地点:镇政府大院内)镇辖区范围内一旦发生火情,在接到通知后应负责组织做好食品、工具、器材、汽油等救火物资的运送保障工作。胡大芳同志具体负责消防车的保障工作,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对车辆进行检查调试。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龚 杰
副组长:吴 平
成 员:吴 颖 罗 捷
(集结地点:镇政府食堂)负责后勤物资的采购和救火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孔江宏
副组长:胡 朝
成 员:由镇卫生院副院长罗耀华带领卫生院相关成员组成。
(集结地点:镇卫生院)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抽调医务人员携带药物和医疗器具,到达火场前线开展救护工作。
4、通信联络组
组 长:龚 杰
成 员:杨微云
(集结地点: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全镇通信联络保障工作。一旦发生火情,在接到通知后,迅速通知各组组长召集所属成员集结待命,并负责通知全镇各村委会书记、主任组织所属人员待命。
5、安全保障组
组 长:吴 辉
副组长:黎满保
成 员:镇派出所、司法所、相关干警。
(集结地点:镇派出所大院)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相关成员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组织现场车辆有序停放,严格控制老、弱、病、残、儿童和不适宜进入火场的人员进入扑火现场。
6、信息报送组
组 长:孔江宏
成 员:夏徐祎
(集结地点:镇宣传办)由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信息收集,并按相关要求上传下达。在镇指挥部的要求下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7、扑火组
组 长:孔江宏
副组长:吴四平 罗 宇
成 员:石南镇民兵应急排
(集结地点:镇大院)。在镇辖区范围内一旦出现火情,扑火组要迅速组织镇扑火队赶赴火场进行扑救。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向指挥所主要领导汇报,并组织镇各保障组成员、村扑火队员、民兵应急分队进行森林火灾扑救,调度村民清守余火等工作。
三、森林火灾预报警制度
(一)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1、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掌握火情信息,组织扑救,减少损失。
2、加强值班责任制,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做到不脱岗,不离岗。
3、坚持防火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轮流带班制。做到“三个到位”,即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到位。
4、值班人员及时做好上传下达,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负责做好本班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和一般性灾情处理工作。
5、发生火情,应迅速及时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和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报告,主动配合,迅速组织力量扑救。
6、做好交接班工作,履行交接班手续。
(二)森林火情报告制度
1、常规报告
当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当向当天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火情,若当天带班领导有事出差,则向下一位带班领导汇报。
2、日报告和零报告
非常时期有必要时要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日报告制度是在每日下班前,报告石南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当日火情动态。如果当天没有火情,实行零报告制度。
3、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应立即将火情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发生在辖区村、国有林场毗邻界的;
(2)延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建设设施的;
(4)需要上级有关部门支援扑救的。
责任编辑:通城_石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