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南镇2022年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13947 文       号 : 石政发〔2022〕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石南镇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印发《石南镇2022年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28日
为有效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确保每一个孩子都平安度暑。根据省、市、县关于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有效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溺水的宣传氛围,彻底筑牢学生校外水域安全防护线,确保全年学生溺水事故零发生。
二、时间安排
2022年5月1日—8月31日,共123天。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段志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孔江宏 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黎满保 政府干部
夏炜灿 政府干部
吴 平 民政干事
胡 朝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瞿 仕 政府干部
黄修平 镇水利站站长
邓新华 教育总支书记
潘志明 派出所所长
章四军 卫生院院长
张华斌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徐汉华 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各村(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宣传办公室,由夏炜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属地管理职责:
1.镇、村(社区)要成立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2.调查摸清和掌握本区域内的危险地段、河段;
3.将管辖区域内湖、库、塘、堰等危险区域的防溺水安全责任包保到人;
4.在危险水域设置防溺水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在湖、库、塘、堰等处放置施救杆);
5.利用车载广播或扩音喇叭等形式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
6.危险水域每天至少要有两次巡查;
7.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防溺水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综治办职责:
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中小学防溺水工作。督促各单位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协调有关单位落实调查处理责任,把溺水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安监办职责:
要做好夏季防溺水工作指导。加强对各单位夏季防溺水工作的指导力度,协调督促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落实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镇、村(社区)、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职责:
重点加强采矿、取土等形成的水坑安全管理,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回填隐患水域,不能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职责:重点对辖区因建筑工程而形成的水池、水坑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封闭管理责任,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不能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水利站职责:
1.落实警示防护设施。在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牌,特别是学生上放学路途危险水域、溺水事故多发水域和渡口、水闸、桥梁等重点部位,加大警示牌、隔离带、防护栏、救生圈等设施建设;
2.落实水域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水库、水系加强巡查管理,建立逐级负责机制,督促水域责任主体严格落实看守、监管和防护责任;
3.通过车载广播、悬挂横幅、流动宣传车、发放告知书和入户讲解等方式,开展防溺水工作宣传;
教育部门职责:
1.履行在校学生安全职责,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学校安全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
2.认真做好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
3.以多种形式抓实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4.配合政府、村(社区)做好学生防溺水各项工作。
派出所职责:
组织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学生溺水事故调查,做好各项社会应急处突准备,会同相关单位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及其他破坏塘苦堰坝等违法行为。
卫生院职责:
及时组织对溺水中小学生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1.全面开展“六个一”教育活动。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组织学生集中观看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片》;组织一次防溺水黑板报宣传活动;在校内显眼位置出一期永久性防溺水宣传栏;向学生家长发放一份《防溺水告家长书》;写一篇作文。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学生自防自护和自救能力。
2.全面开展“六不两会”教育。既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五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3.建立提醒警示制度。全面建立放学一分钟提醒制度,各校任课老师在每天放学前要用1-2分钟时间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建立媒介提醒警示制度,在午休、上学放学、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利用家校通、手机信息、QQ群、微信群等媒介,及时向家长做好防溺水宣传警示工作。
(四)强化日常监管,防范学生溺水事件
1.强化辖区内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对山塘、水库、河流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在危险地带设立防溺水警示标牌和防护栏,防止学生发生溺水事件。镇、村(社区)两级要通过横幅标语、微信、广播、LED显示屏、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醒和告诫,普及有关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救能力。
2.加强对辖区内水域日常监管。各村(社区)要组建巡逻队,加强对山塘、水库、河流等水域的日常巡逻巡查。镇水利站要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镇安监办要对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加强监管,督促业主及相关单位对这些危险地带及时处置,形成防溺水的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各类溺水事件发生。
3.落实学生监护人监管责任。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校通等方式,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提醒学生家长防溺水的注意事项,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中午、上学放学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对留守儿童,学校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爱护,采取与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村(社区)、学校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防溺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将工作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严格信息报告制度。镇纪委监察室、安监办、水利站要不定期对各村(社区)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到位的村(社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学生溺亡时间的村(社区)严厉问责。发生溺亡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因不及时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石南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通城_石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