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南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28912 文       号 : 石政发〔2021〕12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妇女儿童 发文单位: 石南镇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印发《石南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3日
各村(居)委会、各学校,镇直各部门: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石南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石南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
随着天气越来越炎热,中小学生溺水事件进入了危险期和高发期。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有效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溺水的宣传氛围,全面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和责任制,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二、活动时间
自2021年6月14日开始实施。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罗向东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孔江宏 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胡秀峰 综治办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夏三祥 统计干事
胡 朝 政府干部
黄修平 水利站站长
邓新华 教育总支书记
冷理智 派出所所长
章四军 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办,由夏三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属地管理职责:
1.镇、村(社区)要成立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2.调查摸清和掌握本区域内的危险地段、河段;
3.将管辖区域内湖、库、塘、堰等危险区域的防溺水安全责任包保到人;
4.在危险水域设置防溺水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在湖、库、塘、堰等处放置施救杆);
5.利用车载广播或扩音喇叭等形式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
6.危险水域每天至少要有两次巡查;
7.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防溺水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综治办职责:
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中小学防溺水工作。督促各单位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协调有关单位落实调查处理责任,把溺水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安监办职责:
要做好夏季防溺水工作指导。加强对各单位夏季防溺水工作的指导力度,协调督促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落实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镇、村(社区)、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
水利站职责:
1.成立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2.在河道、水库、堰渠等相关责任水域的醒目位置设立禁止游泳、嬉水等安全警示标牌及警示标志;
3.对年久失修和损坏的护栏、护坡及防护网等进行维修;
4.增设救生设备;
5.通过车载广播、悬挂横幅、流动宣传车、发放告知书和入户讲解等方式,开展防溺水工作宣传;
6.水库及河道管理单位不定时对库区及渠道进行巡查,尤其加强中午至晚间时段重点部位巡查,对涉水人员进行劝导和教育。
教育部门职责:
1.履行在校学生安全职责,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学校安全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
2.认真做好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
3.以多种形式抓实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4.配合政府、村(社区)做好学生防溺水各项工作。
派出所职责: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卫生院职责:
及时组织对溺水中小学生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1.全面开展“六个一”教育活动。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组织学生集中观看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片》;组织一次防溺水黑板报宣传活动;在校内显眼位置出一期永久性防溺水宣传栏;向学生家长发放一份《防溺水告家长书》;写一篇作文。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学生自防自护和自救能力。
2.全面开展“六不两会”教育。既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五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3.建立提醒警示制度。全面建立放学一分钟提醒制度,各校任课老师在每天放学前要用1-2分钟时间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建立媒介提醒警示制度,在午休、上学放学、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利用家校通、手机信息、QQ群、微信群等媒介,及时向家长做好防溺水宣传警示工作。
(四)强化日常监管,防范学生溺水事件
1.强化辖区内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对山塘、水库、河流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在危险地带设立防溺水警示标牌和防护栏,防止学生发生溺水事件。镇、村(社区)两级要通过横幅标语、微信、广播、LED显示屏、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醒和告诫,普及有关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救能力。
2.加强对辖区内水域日常监管。各村(社区)要组建巡逻队,加强对山塘、水库、河流等水域的日常巡逻巡查。镇水利站要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镇安监办要对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加强监管,督促业主及相关单位对这些危险地带及时处置,形成防溺水的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各类溺水事件发生。
3.落实学生监护人监管责任。各校要通过家长会、家校通等方式,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提醒学生家长防溺水的注意事项,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中午、上学放学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对留守儿童,学校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爱护,采取与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村(社区)、学校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防溺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各校要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将工作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严格信息报告制度。镇纪委监察室、安监办、水利站要不定期对各村(社区)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到位的村(社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学生溺亡时间的村(社区)严厉问责。发生溺亡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因不及时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通城_石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