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和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08715 文       号 : 石政发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发文单位: 石南镇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和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22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今年入夏以来,我镇地区久旱无雨,气候十分干燥,森林火灾有多发的苗头,特别是时值秋收,烧田边地埂、烧秸秆的野外用火陡增,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省、市、县领导指示精神,做好我镇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从现在起进入森林防火时期,各村(社区)书记要亲自挂帅,对防火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落实责任。实行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护林员包片的责任机制,明确森林防火的范围和责任要求。镇里成立以书记为政委,镇长任指挥长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以分管农业同志为队长的镇扑火突击队,分片成立防火巡查工作专班,重要节点重点路口设立流动检查站。各村(社区)必须组建一支以基干民兵为骨干的20人的扑火突击队,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二、强化宣传教育,严控野外火源。各村(社区)要针对野外农业生产(特别是时值秋播生产)、上山游玩、上坟祭祖等野外用火增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凡是晴天,镇里宣传车上路进山宣传,标语、宣传单、森林防火“十不准”要张贴到村(社区)到组,每村(社区)必须有两个鸣锣示警员,用手提喊话器喊话和鸣锣示警。二是加强教育。各村(社区)利用屋场会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祖,利用身边典型案例现身说法,让野外生火的人不能烧、不敢烧。三是加强巡查。各村(社区)要组织专班深入山区、林区,田间地头加大巡查密度,做到见烟就罚,见火就查。四是加强监管。各村(社区)组对“老人、小孩、疯痴呆傻”三类人员落实监管责任人,村组干部要盯好地头、山头、坟头、重点地段、重点人员。五是要加强检查。在重要节点时间,各地要在进山路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哨卡,严禁一切火种进山,同时重点检查农作物集中种植区域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五公里内秸秆焚烧情况。六是要加强管理。严禁烧山烧荒造林,严禁烧田埂地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做到辖区内火点和黑斑点“双无”。
三、强化应急处置,提高战备水平。各村(社区)要按照森林防火“十有”标准做好各项扑火物资准备工作。护林员、扑火突击队员要加强演练,随时待命,确保火灾早发现,早处置,发生森林火灾时要及时上报,及时赶赴现场科学扑救。严禁组织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老人和小孩参加火灾扑救。严格按照“三打、三不打”原则,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及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责任追究,加大打击力度。对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的,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战机的,对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大森林火灾或重大影响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县秸秆禁烧工作专班将根据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监测火点通报数据,省、市环保部门无人机巡检发现的疑似火点和黑斑以及秸秆工作专班现场巡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追责问责事实。对焚烧面积受上级部门通报的,镇纪委将对相关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要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打击力度,森林公安、派出所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事件,坚决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教育一方。
五、强化值守制度,保证火情信息畅通。防火期间镇、村(社区)、部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现象,确保通讯畅通和火情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限时上报制度,对瞒报、迟报等现象,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编辑:通城_石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