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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通城县文旅局 日期:2026-01-08 11:03 字号:大 中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通城县文旅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文本可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询。如有疑问,请与通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通城县图书馆五楼,电话:0715-4322538,邮编:437400,邮箱:2583433873@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文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全会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十四五”圆满收官贡献了文旅力量,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公开质效。一是制定局机关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程序、公开范围、公开方式与时限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资料汇总;各业务股室及二级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本领域政务公开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遵循“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精准筛选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合规有序。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管理,明确处理规则和时限要求,确保申请办理规范高效。202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信息内容管控,保障公开信息准确权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把关,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内容负责制”和“保密工作责任制”,构建“股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机制,全面做好信息把关、审核、编辑、发布各环节工作,从源头上确保政府信息内容真实、表述准确、发布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公开载体,提升平台服务效能。一是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通城文旅”及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微信公众号运维保障,及时更新发布文旅政策、活动动态、服务信息等内容,增强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覆盖面。二是畅通互动渠道,高效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2025年共接收工单97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答复,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日常督查和整改“回头看”,对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的股室及二级单位及时督促整改。二是规范举报处理流程,依法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举报,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三是扎实开展社会评议工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结果良好,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及时公开文化和旅游政务信息,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按统一规定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条例》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渠道拓展不够广泛,除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常规平台外,在政务服务大厅、文化场馆等线下场所的信息公开覆盖不足,针对老年群体等特殊受众的公开方式较为单一。二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对文旅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的公开多停留在动态告知层面,政策解读、进度详情等实质性内容较少,群众获得感不强。三是新媒体宣传成效有待提升,“通城文旅”等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策划针对性不足,互动性较弱,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暂无其他说明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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