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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旅游产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00362 文       号 : 隽发〔2018〕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中共通城县委 通城县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促进旅游产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年02月22日

    为了推进我县旅游业跨越发展,进一步突出旅游业在优化我县产业结构中的带动作用,把旅游产业培育发展成我县重要的支柱产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大旅游、大文化、大健康”发展要求,深入贯彻实施“绿色崛起、中药振兴、万众创业、城乡融合”发展战略,通过改革体制机制、优化空间布局、整合旅游资源、创新融资模式、建设旅游精品、提升服务质量、实现跨越发展,打造通城全域旅游新名片,建设华中知名旅游目的地,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引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发展目标。全面整合旅游资源,以旅游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力争用五年时间,在空间布局上打造特色文化游、中药养生游、生态休闲游、康养度假游等四大旅游板块,基本建成比较完善成熟的常态旅游景区,打造华中知名旅游目的地,把旅游产业发展成为我县重要的支柱产业和绿色崛起的引领产业。到2022年,争取创建AAAA级旅游景区1个,AAA级旅游景区4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8个,省级旅游名镇名村名街2个,五星级酒店1家,四星级酒店3家,三星级酒店6家,五星级农家乐2家,四星级农家乐8家。全县年接待游客量500万人次以上,旅游综合收入超30亿元,吸纳旅游直接从业人员1万人,间接从业人员5万人。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全域旅游管理体制

1.优化旅游机构职能配置。支持县文化和旅游局整合增强旅游产业发展、市场管理、数据监测、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职能配置,加强文化旅游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文化旅游部门行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设立旅游安全生产专委会,明确宣传、文旅、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景区运营部门、旅行社及旅游行业所有企业、个体户为成员,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强化县旅游主管部门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的职能,完善旅游部门论证、审核、备案旅游项目的职能。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旅游促销专项经费。

2.完善合力兴旅机制。成立通城县大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旅游改革创新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旅游发展重大工作。

3.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建立“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综合监管机制,制定综合监管责任清单,改革景区门票预约制度,规范旅游案件查办工作流程,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积极探索设立“旅游警察”“旅游工商”“旅游巡回法庭”,实现旅游市场监管零容忍、全覆盖。

4.加快旅游简政放权。简化旅游审批、备案、评定等程序,深化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在试行导游自由执业、取消导游年审制度等方面配合试行,推动旅游要素的自由流动。

5.启动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改革。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加强景区价格监管,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共同承担制定或调整景区票价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审批旅游收费项目的职责,建立景区门票价格与质量等级挂钩的惩戒联动机制,推动旅游明码标价全覆盖。

(二)深化旅游供给侧改革

6.抓好全域旅游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全域布局、有序开发、科学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做到先规划后建设,先储备后开发。完成《通城县全域旅游规划》的修编并发挥其引领作用,与城镇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相协调,与发改、交通、城建、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专项规划相衔接,强化旅游功能,确保旅游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合理保护和永续利用,构建全域旅游开发协调统一的发展格局。

7.实施项目带动。结合“吃住行游购娱厕”和“文商养学闲情奇”旅游基本要素,深入挖掘红色历史、生态文化、中医药文化、瑶族文化、宗教文化等特色文化品牌,体现田园、山水、森林、康养特色,勇于创新,塑造精品,高起点、大手笔策划好项目,结合实际逐步实施,带动一批集观赏、休闲、度假、体验、参与、感悟等活动于一体的综合型、复合型的旅游项目开发建设。

8.引入市场机制。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大政府主导的力度,引入市场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开发景区,理顺景区管理体制,合理设置管理机构,推进景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积极探索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在县大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旅游委、县招商局等单位要进一步盘活旅游资源,积极参与景区招商开发,做到既保护又开发,既合作又共享,激发社会资金投入旅游产业。

9.加快发展红色旅游。加大红色旅游景区建设力度,以罗荣桓元帅早期革命纪念馆为重点,整合黄袍山革命烈士纪念碑、湘鄂赣省委党校旧址、陈寿昌烈士陵园、麦市突围纪念地、赵世当墓、黄菊妈墓、药姑山割耳坡红军烈士纪念地、红军尖山铺集结驻地等红色景点,建设广大青少年接受红色传统革命教育基地。

10.打造精品旅游景区。重点打造六大旅游景区。一是天岳黄龙山风景区。包括天岳关、天岳峰、凤凰翅、兰溪谷、牮楼咀、鸟天堂、云溪漂流等丰富资源,按照国家AAAA级景区的标准,建设集旅游观光、避暑休闲、研学缅思、度假康养于一体的风景区。二是药姑山风景区。充分发掘中草药资源、瑶文化资源和秀美山水资源,主打“江南药库、瑶祖故里”品牌,以AAAAA级景区为目标,打造独具特色的华中旅游目的地。三是黄袍山风景区。以AAAA级标准,挖掘红色教育和山水绿色资源,以大盘山公园为核心,打造“一红一绿”旅游景区。四是锡山城市公园。以生态、环保、健康为主题,打造集休闲度假、亲子体验、研学旅行、生态旅游为一体的综合公园。五是大溪国家湿地公园。充分发挥湿地水质优、水面阔、景色美、生态好的优势,做好保护与开发两篇文章,打造华中最美生态园。六是相思山风景区。利用相思山和左港湖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打造集生态、田园、体验、善文化为一体的上善风情旅游景区。

11.促进旅游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广泛利用农业、水利、工业、乡村、文化等旅游资源,重点培育一批工农业休闲旅游景区,推进产业园区向休闲景区、产业基地向休闲度假区、工农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变,大力发展农业休闲、工业旅游、水利观光、交通风景道等。促进旅游与中药材产业、油茶产业、特色小镇、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深度融合。

12.加强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深度挖掘中医药文化、瑶族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方言文化、善文化、竹文化、茶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优化提升一批旅游演艺节目、传统戏曲,讲好通城故事,传承特色文化,提升旅游价值。

13.加快发展体育休闲旅游。加快城市体育公园、文体场馆等体育休闲设施建设,建设一批运动休闲基地、社区体育休闲场所、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车房车营地、运动船(艇)码头、低空飞行营地,培育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项目)和市场主体,着力开发体育休闲旅游产品,加快发展球类、游泳、徒步、骑行、垂钓、广场舞等大众体育休闲运动项目,大力发展山地户外运动、水上运动、汽车摩托运动、航空运动、冰雪滑草运动、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特色体育休闲运动等体育休闲旅游,积极培育品牌赛事和赛事旅游品牌,激发大众体育休闲旅游消费需求,开辟体育休闲旅游新天地。

14.加快旅游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大力发展以农业体验、采摘、垂钓、游园、研学、休闲等为主题的乡村旅游,开发一批体验型、度假型、休闲型的乡村旅游度假产品。深入开展省级、市级旅游名镇、名村、名街创建工作。实施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培育一批旅游“双创”基地。加快幕阜山绿色产业带旅游项目建设。创新推动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整合交通、住建、农业、水利、供电、扶贫等惠农资金,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15.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依托生态环境、中医药等优势资源,培育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培育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中医特色医疗、中医药养生、中医药药膳、中成药生产、中药材科考、中医药文化体验、中医药智慧服务等中医药健康旅游,努力打造集“医、药、养、游、闲”于一体的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目的地。

16.大力发展研学旅游。主动对接通平修、咸岳九、武汉长沙南昌的研学旅游市场,建设一批研学旅游基地,开发一批研学旅游产品,策划一批研学旅游活动,打造特色研学旅游品牌,支持旅游企业为研学旅游提供优惠的政策、优质的服务,让研学旅游成为旅游创新发展的增长点。

17.推进旅游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积极推动在线旅游平台发展壮大,加快旅游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在线旅游企业、旅游电商、在线旅游租车等新型业态,扩大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旅游新型消费。

18.推进文创旅游产品研发推广。围绕我县特色产品开展旅游商品市场主体招商引资,加大旅游产品研发与推广力度,充分发挥我县药商在全国市场点多面广的优势,延伸旅游产品市场销售渠道,扩大特色产品种植、生产、销售规模,带动就业增收。

(三)探索旅游投融资多元化

19.完善旅游投融资机制。支持旅游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利用各种融资工具做大做强。拓宽旅游投资融资渠道,积极发展旅游投资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进旅游项目产权与经营权交易平台建设,加快资本市场与旅游资源优化配置,引导各类资本进入旅游投资领域,推动旅游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旅游投资持续增长。

20.创新旅游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开发适合旅游企业的旅游金融产品。鼓励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和门票收入权质押业务,积极开展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鼓励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精准扶贫小额贷款等形式助推乡村旅游发展。支持旅游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打造在线旅游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拓宽移动支付在旅游业的普及应用,提高旅游行业金融服务便利性。

(四)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21.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厕所、游步道、停车场、研学自驾营地、户外基地、旅游标识系统、信息咨询、应急救援、供水供电、通讯全覆盖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全力培育旅游商品生产龙头企业,开发文化底蕴深厚、地区特色鲜明并有一定收藏价值和纪念意义的特色旅游商品,规划建设一批旅游商品特色店。丰富旅游娱乐活动内容,在中心城区和旅游景区结合文化建设,开发安全、健康、多彩的游乐项目,创作游客“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可参与可互动体验性强的项目,满足游客需求。

22.加强旅游交通网络建设。编制旅游交通专项规划,力争全县AAA级以上景区通达二级及以上公路、其它景区通达等级以上公路。推动旅游交通投资多元化,新培育1—2家旅游交通市场主体,大力发展旅游直通车、旅游观光巴士。

23.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构建“智慧景区、智慧乡村、智慧饭店(农家乐)、智慧旅行社、智慧导游、智慧交通、智慧体验”七位一体的智慧旅游平台,实现AAA级以上景区、旅游集散中心、重点镇村、星级饭店等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全覆盖,强化智能导游、电子讲解、游客分流、安全监控、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旅游服务功能,让游客体验全方位、零距离、智慧化服务。

(五)扩大旅游区域合作

24.推动区域旅游一体化。主动融入大武汉,融入湘鄂赣旅游圈,做好“通平修”次区域、咸岳九以及“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旅游区的对接,做好幕阜山片区、高铁沿线城市的区域旅游合作,联合打造跨区域旅游线路,建立“线路对接、客源互送、促销联手、管理协调”的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建立互联互通的旅游交通、信息、服务网络。

25.创新旅游全域营销。按照立足通平修、咸岳九,面向武汉长沙南昌,拓展全国的市场营销战略,探索城市、智慧、节庆、媒介、会展、线路、情感、特产等营销方式,综合运用网站、微信、微博、微电影、手机APP、旅游专业市场营销等多种旅游营销模式,建立微营销体系,创新全域营销推广路径。

(六)创新旅游发展保障机制

26.用活旅游扶持政策。主动对接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的扶持政策和幕阜山片区绿色产业带优惠政策等各种政策,积极争取乡村旅游目的地建设。

27.建立产业引导机制。支持旅游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发旅游项目。创新旅游产业发展引导机制,出台《通城县促进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设立文化旅游投资开发基金,使基金规模达到1亿元,优化调整旅游专项资金和产业基金的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旅游项目建设、特色旅游商品研发推广、幕阜山片区旅游开发、旅游电商、智慧旅游、新业态培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实现财政引导资金持续增长,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产业。 

28.开展旅游用地改革。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全面落实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依法开展旅游项目用地分类管理,探索多方式供应旅游建设用地。积极探索农地和林地流转、农宅租用、农村集体土地用于旅游开发的政策措施,支持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三星级以上农家乐、旅游民宿在用地上比照享受农业用地政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采取入股、土地合作、联营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支持重点旅游项目配套相应商业用地政策。 

29.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优化旅游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积极落实重点旅游企业奖励优惠政策。对旅游企业收费项目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鼓励旅行社(门市)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的服务外包,支持旅行社(门市)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服务。 

30.加强新型旅游智库建设。依托国家、省级旅游专家智库及省内高校旅游教育资源,组建新型旅游智库,推动旅游产学研合作,创新政府购买智库服务、智库经费保障等机制,加强旅游重大课题研究,加快旅游理论成果转化运用。 

31.加强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在岗位培训、人才招聘等方面创新举措,构建旅游产业的人才梯队。想方设法吸引精通营销策划、熟悉市场运作规律职业经理人、企业家来我县创业。加强与旅游大专院校合作,定向引进旅游专业人才,加强本地人员的培训,引导职高、职校、就业培训机构等开设相关专业课程,打造一批本土化的旅游产业发展骨干。

32.创新旅游考评机制。建立全域旅游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将旅游改革发展工作任务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强化工作调度、督查机制,县政府定期督查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严格整改,对在旅游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对旅游产业发展的领导。成立通城县大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大溪湿地公园管理处、药姑山风景区管委会、宣传、文化旅游、发改(物价)、财政、国土、城建、招商、公安、交通、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融媒体中心、应急管理、环保、卫健、市场监管、税务、行政综合执法、法院、城投等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旅游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领导全县旅游产业发展。

(二)建立旅游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旅游工作,真正把发展旅游业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各涉旅部门要强化大旅游意识,在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业政策、旅游资源保护、旅游服务质量、市场秩序和食品卫生等方面主动对接和支持旅游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旅游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各乡镇成立乡村旅游发展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每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村,确保乡村旅游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抓到位。有条件的村积极发展和培育乡村旅游。各景区(点)、公园和文物保护单位要在旅游发展规划、旅游设施标准、旅游线路产品组织、旅游投诉处理、旅游整体宣传促销、旅游统计等方面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和指导。县政府将旅游产业发展指标和年度发展目标,纳入各涉旅部门、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逐项分解,落实任务。

(三)加强行业管理,确保旅游安全。旅游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旅游业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旅游行政执法体系和质量监督网络,提高旅游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努力维护广大游客的切身利益,为旅游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强化旅游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应急预案,搞好应急预案信息化管理,切实提高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工作水平。涉旅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按照《通城县突发旅游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出抓好旅游客运、旅游设施、旅游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通城_文体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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