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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通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日期:2025-10-29 15:12 字号:大 中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4〕1号)要求,经咸宁市市级专家评审组核查、评审认定,现对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共53处)(名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通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通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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