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旅游企业贴息帮扶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2-11-30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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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咸宁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支行关于<咸宁市旅游企业贴息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企业主体自主申报,通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县人行和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经县政府批示,拟同意对湖北隽达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贷款贴息帮扶,贴息金额为248.606264万元,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0日到2022年12月6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函的方式告知。
监督电话:0715-4322538
通讯地址:通城县隽水镇民主路12号(南门体育馆院内)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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