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日期:2025-04-22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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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诊所备案凭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 | 注销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地址 |
1 | 隽卫注销【2025】第02号 | 通城樊厚东西医诊所 | MACHATX6742122217D2192 | 通城县银山金城小区13楼01-02号门店 |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通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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