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 011356029/2025-0899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城县统计局
名       称: 通城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28日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规定要求,我局以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一体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整改要求
1.健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按照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2024年5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通城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已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并下发至各部门。
2.落实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2024年6月,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2023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情况。2024年2月,县统计局向市统计局报送2023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报告。
3.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县委组织部已按上级要求落实。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对有关人选是否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是否存在相互攀比、在统计数据上造假等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4.推动统计监督与各项监督贯通协作。一是推动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县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通城调查队、县审计局印发《通城县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实施办法》,做到信息共享、结果运用。二是推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协作。县统计局联合县委巡察办印发《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作机制》(隽巡办〔2024〕2号),2024年县委巡察办首次将统计工作纳入巡察专项内容。我局配合县委巡察组对14家单位、3个乡镇开展了统计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已反馈至县委巡察办。目前6家单位、2个乡镇已对照问题完成了整改。
(二)提升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意识
1.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2024年第7次会议、县政府2024年第2次常务会议上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另外,县委组织部将统计工作纳入两期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通过多形式学习,提高统计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
2.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2024年4月和11月,县统计局及国家统计局通城调查队分别为县委党校2024年春季和秋季主体培训班160余名学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尤其对新修改《统计法》作了深入讲解,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
3.推动相关部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2024年6月21日,县统计局推动全县举办了一期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23个单位11个乡镇参会,集中学习了统计法律知识。发改局、科经局、隽水镇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进行现场交流发言,其他单位作了书面交流发言,进一步强化了依法统计意识。同时,2024年统计工作纳入巡察内容,我局利用其契机,对被巡察单位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开展督导检查,加强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认识。
4.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力度。今年我局9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其中党组会上3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上2次。
(三)执法队伍建设及执法工作
1.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我局于7月15-17日,组织全局4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2024年度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率75%。目前,我局具备执法资格人员3人,能够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2.开展统计执法及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工作。2024年11月,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企业6家,检查结果于规定时间内在平台进行公示。二是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2024年5月,对21家单位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经检查,误差率均在10%以内,属于正常误差范围。三是配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4年5月,配合省统计局对30家投资项目、30个工业企业、30个商贸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各专业对照检查结果督促企业进行了数据修订。
(四)开展统计业务培训
1.开展专业年定报业务培训。各专业统计人员培训进度均达到100%。农业专业组织各乡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并下沉隽水、麦市、塘湖、沙堆开展专场培训。
2.开展电子统计台账业务培训。2024年2月,组织调查对象参加企业电子台账建设业务培训,并督促建立电子统计台账。目前,我县320家企业,已全部建立统计电子台账,建账率100%。
3.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培训。2024年6月参加国家统计局综合司、科研所、教育中心联合举办的2024年第一期统计分析研究培训班;7月参加第二期统计分析研究培训班、湖北省统计局举办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培训会、全市固定资产项目入库培训及交叉审核培训;8月参加全市统计执法案卷评查暨业务培训班。通过不断学习,提升统计业务水平,更好服务统计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够。虽然我局在统计法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还存在部分人员对《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等内容一知半解的情况。
(二)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一是统计执法队伍薄弱,执法人员均为今年新拿证人员,缺乏执法经验;二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有待提高,农村统计台账质量有待提升。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一是加强对调查对象的宣传。将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作为业务培训的第一议程,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宣传,使统计调查对象增强统计法制观念,争取调查单位支持、配合统计工作。二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建立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并严格落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观念,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三是利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协作的契机,对被巡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新《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的学习情况。
(二)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各专业人员加强实地调研,对统计员的业务水平评估分析,了解其问题所在,做到精准指导。二是丰富培训形式,不拘泥于传统形式,善于利用新媒体等方式,提高培训的趣味性。三是重视培训结果。要求统计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反馈,针对发现的问题,改进培训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培训效率。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扎实开展常态化统计执法。认真履行统计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整合统计执法力量,确保各市县统计执法检查全覆盖、执法检查专业范围全覆盖。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案件质量。二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继续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同时加强对持证人员的培训,通过实战积累经验,提高执法水平。三是严肃惩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统计违纪违法线索举报渠道公开制度,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惩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通城县统计局
2025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通城_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