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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统计局、发改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检查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356029/2024-08587 文       号 :

主题分类: 统计 发文单位: 通城县统计局

名       称: 通城县统计局、发改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单位管理,不断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据通城县“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有关要求,通城县统计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商务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了解企业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及时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完善统计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确保调查单位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二、检查时间

2024年4月底之前。

三、检查内容

统计局检查内容:“四上”单位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主要包括检查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依法设置;检查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是否依法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统计资料。

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负责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等。

发改局检查内容: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管理等。

商务局检查内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等。

四、检查方式

县统计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商务局配合,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进行联合检查。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

通过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各自建立的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比例不少于1%。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要避免重复检查,原则上一年内统计执法检查次数不超过一次。

二)抽查人员的确定

县统计局抽取两人配合市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市场监督局、商务局、发改局分别从省级监管平台(自建库)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2人。

三)联合检查的方式

检查按照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并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相关资料,执法人员做好现场检查记录、现场照片拍摄、录像等证据资料。对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如实填写《双随机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企业在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 检查结果的运用

一)结果录入。检查人员按照本部门检查工作规范要求认定检查结果,并于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录入省级监管平台。

二)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三)公示处罚信息。按照《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检查情况和最终处理结果,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处罚结果、依法认定的统计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在平台上予以公示。

六、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

企业营业证照原件及复印件、统计报表、统计台帐、原始凭证、财务报表。检查时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及负责统计工作人员在场配合检查,并提供企业公章。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前做好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工作,全面细致开展检查。

二)规范执法。严格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执法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高效。

三)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政策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执法检查工作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出现。

县统计局联系人:聂欣  0715-4322583

责任编辑:通城_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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