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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评价表

日期:2024-07-29 15:36 字号:

单位名称:通城县统计局             填报日期:2024.2.28

项目名称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主管部门

通城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

通城县统计局

项目类别

1、一般公共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200

177.34

88.67%

17.7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普查业务培训

≥300人/次

320

3

现场入户登记

=100%

100%

3

普查表联网直报

=100%

100%

2

普查数据错误改正

=100%

100%

2

质量指标

普查宣传工作

及时

及时

3

开展事后数据质量抽查

及时

及时

3

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100%

100%

4

时效指标

事后数据质量抽查

=100%

100%

5

乡村普查表联网直报

=100%

100%

5

成本指标

普查工作会、业务会费、普查设备办公用品及办公费、通讯费、普查差旅费等

≤普查预算经费200万元

177.34万元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掌握第二、三产业发展状况

全面100%

100%

10

掌握各类基本单位个数和结构

全面100%

100%

10

为产业调整提供统计信息支撑

全面100%

100%

10

为国家和地方政策提供依据

全面100%

100%

10

总分

97.7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当年财政拨款执行率为88.67%,结余22.66万元,由于是分三年实施的延续性项目,下拨经费和“两员”劳务费时存在数据验收等情况,2023年年终结算已被财政收回,待2024年预算时再重新申请。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一)认真、完整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当经过实际调查和科学论证后,确定申报项目;目标要细化、量化并做到合理可行。

(二)完善资金管理办法。针对实际情况,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的收支使用规范和支付流程。

(三)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规定放开监控功能等的使用条件和权限;合理划分考核评分等级和各级次费用支付额度,不流于形式。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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