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4-00237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工商

名       称: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13个市场监管所)和综合执法大队(二级单位)。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

岗执法人员数量。

我局内设股室17个、综合执法大队1个、市场监管所13个。现有执法人员137人,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3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单位

名称

警告

通报

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

许可

证件

降低

资质

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市

场

监

管

局

143

0

333

10

3

0

0

0

限制开

展生产

经营活

动

责令

停产

停业

责令关 闭

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其他

行政

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

(万元)

0

0

0

0

0

0

489

410.22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 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  (1)警告;(2)通报批评;  (3)罚款;  (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  (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  (9)限 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0)责令停产停业;  (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  (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单位名称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

数量

撤销许可

数量

食品经营许可证

1651

1651

1594

57

0

药品经营许可证

204

204

142

62

0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146

146

146

0

0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3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

(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宗)

查封

场

所、

设施

或者

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

存

款、

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 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

存

款、

汇款

拍卖或

者依法

处理查

封、扣

押的场

所、设

施或者

财物

排除

妨

碍、

恢复

原状

代履行

其 他强制执行

市场监管局

0

3

1

0

0

0

0

0

0

0

1

5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

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4—

(四)2023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

行政

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

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

行为

合计

(宗)

宗数

征收

总金

额(万

元)

宗数

宗数

涉及

金额

(万

元)

宗数

给付

总金

额

(万

元)

宗数

宗数

奖励总金额  (万

元)

宗数

市场监管局

0

0

7966

0

0

0

0

0

0

0



说明:1. “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 “行政裁决宗数”、  “行政确认宗数”、  “行政奖励宗数”的  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 “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五)2023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此部分为上述几类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的具体文字说明,以及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除上述表格统计的数据外应该统计公示的其他内容。同时,各地各单位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主要法制依据以附件方式进行列明,包括法律规范名称、具体法律条文的条、款、项、目。

三、2023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2023年共分流回复投诉、举报3303件,已办结3248件。

四 、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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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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