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6-21837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咸宁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全市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通城县司法局《2026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精神,现将我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全县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县司法局成立案卷评查组,于2026年5月11日进驻我局,围绕执法主体资格、事实与证据、适用依据、处罚程序文书制作、立卷归档等方面对我局2025年度已办结的涉企行政处罚案卷224件进行了全覆盖评查,并向我局反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问题统计表。
评查中发现我局案卷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抽检案卷未附抽检委托书、案卷中未附检验单位检验人资格证明。2.部分案卷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未注明“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字样。3.部分案卷存在复印件未注明与原件一致,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未注明取证日期、财物处理单据中留存的复印件未注明“与原件一致”且无2名以上办案人签名及日期。
对本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于2026年6月18日开展执法大讲堂业务培训,学习《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及适用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相关执法人员及时对本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确保在以后案件办理中严格规范执法办案流程,规范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的制作,提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的规范性与有效性,夯实执法办案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