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通城县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第24期
索引号 : 011356029/2025-26445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食品监管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名       称: 2025年通城县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第24期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2025年通城县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
序号 | 抽样编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生产日 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 生产者 | 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 |
1 |
| №: CCIC12514421 | 小米椒(辣椒) | 2025-06-29 | 镉(以 Cd 计) mg/kg | 通城县向军家乐购超市 | 一、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小米椒(辣椒)4公斤,货值86.4元,已销售4公斤,库存0(其他),封存:0(其他),召回:0(其他),下架:0(其他)。二、未完全召回原因:该产品小米椒(辣椒)已全部销售完,无法召回。三、原因排查:当事人是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四、行政处罚: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 | |||
2 | XBJ25421222484342099 | №: CCIC12514740 | 紫药(山药) | 2025-06-30 |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mg/kg |
| 一、产品控制:当事人购紫药(山药)11公斤,货值193.6元,已销售11公斤,库存0(其他),封存:0(其他),召回:0(其他),下架:0(其他)。二、未完全召回原因:该产品紫药(山药)已全部销售完,无法召回。三、原因排查:当事人是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四、行政处罚: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
2025年通城县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
序号 | 抽样编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生产日 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 生产者 | 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 ||
3 |
| №: CCIC12514745 | 淮山药 | 2025-06-30 |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mg/kg |
| 一、产品控制:当事人购淮山药17.25公斤,货值206.31元,已销售17.25公斤,库存0(其他),封存:0(其他),召回:0(其他),下架:0(其他)。二、未完全召回原因:该产品淮山药已全部销售完,无法召回。三、原因排查:当事人是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四、行政处罚: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 ||||
4 |
| №: XNGJ02Z2025-S3090 | 黄金焦饼(芝麻味) | 2025-05-07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g/100g |
| 一、产品控制:当事人购黄金焦饼(芝麻味)15.36公斤,货值566.4元,已销售15.36公斤,库存0(其他),封存:0(其他),召回:0(其他),下架:0(其他)。二、未完全召回原因:该产品黄金焦饼(芝麻味)已全部销售完,无法召回。三、原因排查:当事人是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四、行政处罚: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八条和《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指南》第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
2025年通城县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
序号 | 抽样编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生产日 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 生产者 | 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 |
5 | XBJ25421222491934537 | №: F25045052 | 泡椒牛蹄筋味(调味面制品) | 2025-03-19 | 酸价(以脂肪计)(KOH) mg/g |
| 一、产品控制:当事人购泡椒牛蹄筋味(调味面制品)7.2公斤,货值150元,已销售7.2公斤,库存0(其他),封存:0(其他),召回:0(其他),下架:0(其他)。二、未完全召回原因:该产品泡椒牛蹄筋味(调味面制品)已全部销售完,无法召回。三、原因排查:当事人是属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四、行政处罚: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八条和《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指南》第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