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通城县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第23期

索引号 : 011356029/2025-25888 文       号 :

信息分类: 食品监管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名       称: 2025年通城县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第23期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2025年通城县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抽样编号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名称

生产日

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生产者

环节处置情况

1

XBJ25421222491938299ZX

F25065545

风味肠(腌腊肉制品)

2025-05-28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g/100g

通城家联超市有限公司

一、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风味肠(腌腊肉制品)10公斤,货值198元,已销售10公斤,库存0(其他),封存:0(其他),召回:0(其他),下架:0(其他)。二、未完全召回原因:该产品风味肠(腌腊肉制品)已全部销售完,无法召回。三、原因排查:当事人是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四、行政处罚: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八条和《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指南》第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2

XBJ25421222487131925

202502033

花生米(生)

2025-06-27

黄曲霉毒素 B₁ µg/kg

通城县石南购物中心餐饮店

一、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花生米(生)85公斤,货值1275元,已销售85公斤,库存0(其他),封存:0(其他),召回:0(其他),下架:0(其他)。二、未完全召回原因:该产品花生米(生)已全部销售完,无法召回。三、原因排查:当事人是属销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四、行政处罚: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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