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通城县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索引号 : 011356029/2025-25369 文       号 :

信息分类: 食品监管

发文机构: 通城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名       称: 2025年通城县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2025年通城县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抽样编号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名称

生产日

/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生产者

环节处置情况

1


XBJ25421222484340957


: CCIC12513293

白芷

2025-05-06

二氧化硫残留量 g/kg

通城县黄艳华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

一、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白芷2.5公斤,货值67.5元,已销售1.35公斤,库存0(其他),封存:0(其他),召回:0(其他),下架:1.15公斤(其他)。二、未完全召回原因:该产品白芷已销售1.35公斤货架上剩余的1.15公斤已当场销毁了,三、原因排查:当事人是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四、行政处罚: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项之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第三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



2

XBJ25421222491938271ZX

NoF25065506

泥姜

2025-06-23

噻虫胺 mg/kg

通城县华贸蔬菜店


一、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泥姜5公斤,货值70元,已销售5公斤,库存0(其他),封存:0(其他),召回:0(其他),下架:0(其他)。二、未完全召回原因:该产品泥姜已全部销售完,无法召回。三、原因排查:当事人是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四、行政处罚: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项之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第三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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